这边收到检举信,主因是wyytwo发表两篇不那么切合板旨的文章然后自删。
因为今年二月已有一次类似警告,并且适用第九条,
这次的文章板仆认为是已合于 9.1, 9.2, 9.6之情形,
按第九条之规定,
斟酌其平时使用情况与本版参与程度后,予以水桶一周之处分,本处分含其他分身帐号。
若有下列两项情形,欢迎来信指正:
一、能确切说明帐号被盗用之证据:
虽然无罪推定原则很重要,但形式上仍由此ID发文,被盗用之情形需要本人举证。
二、被水桶之帐号与wyytwo无关:
如帐号部或过往其他单位有验证非分身,请检附相关证明给我。
另外,国家研究院群组不鼓励各板面私下揪line群之行为,
因为很容易牵扯利益与复杂的纠纷,
除非有很正当的理由,特案为之,否则常态上我会从严认定,类推为特别违规行为。
本次不罚揪line群之部分,但政治影射部分为水桶事由之一。
祝 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