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男造女是一回事;夫=男,妻=女,又是另一回事;虽然历史上的“实然”的确是如此对应的;但圣经的“应然”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同志没有否定有男有女这两个性别至于同性性行为是不是罪,为了不知道以前讨论的人,我的立场是无论是罪或不是罪,都不影响我们该如何对待他们。教宗方济各或者某些(全部?)天主教的说法:同性性倾向是神造的,必有其美意,可以接纳与肯定自己;但同性性行为是罪,故你是被召来守独身者(或者可以有恋无性?)。
https://youtu.be/ucgFfV1OroA但若单纯从圣经来谈同性性行为是否为罪;除了我认为两派各有其解经道理外(两方都持续发展、破解对方的解经);性行为到底有没有罪,基本上要看情境;所以前面才要聚焦讨论“无(真)爱的性”跟“有爱无性”这两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