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btrb (trbtrb)》之铭言:
: 在台湾的法律是不允许六等亲以内近亲结婚的
: 如果有一对相爱的基督徒表兄妹,或表姊弟(四等亲)
: 请问这等结婚,在神的角度来看,会是罪吗?会不讨神喜悦吗?有违反圣经原则吗?(雅
: 各表示...)
: 如果硬要结婚,那教会的结婚聚会,弟兄姊妹会献上祝福吗?
: 我们绝大部分的台湾人,甚至是基督徒,认为表兄妹结婚是怪怪的,甚至是乱伦,请问这
: 是世界来的观念影响了基督徒吗?
: 如果表兄妹能结婚,那在孩子基因有可能造成缺陷的较大机率方面,是不是应该更有信心
: 依靠神?
: 感谢释疑
我曾经想跟我表姊结婚...
她是我二姑姑的女儿...
我也跟她说这件事...
她说我们是不能结婚的...
因为在台湾...这是违法的啊...
如果政府可以登记结婚...那我想我们教会弟兄姊妹也是会祝福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