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圣经上说:所有怀着欲念看女人的,就已经在心里和她通奸了。
又说,圣经除了不赞成同性恋之外,对其他不正常的性行为亦不赞同。这些不正常、不正当、不
合圣经原则的性行为包括淫乱( Porneia)、奸淫(Moikeia)、乱伦、性骚扰、非礼、
又甚至与兽苟合等,以上种种性行为全部都是神所禁止的。
所以如果丈夫怀着欲念看自己的太太,想着今天晚上要跟太太玩角色扮演
丈夫扮演当医生,太太当病人,或者用些情趣用品..诸如此类种种行为
这样夫妻之间的闺房情趣,就不会算是淫念,算是正当的念头吗??
还是说连这些行为都不行...即使是夫妻,最好就是一般传统男上女下性行为模式
哀.说真的,我常常觉得圣经上面写的话很多都很模拟两可.让世人有很难以遵循的困惑..
耶稣门徒当初写圣经时,既然都要写了,怎么不写得更明确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