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百思不解
为何时至今日
基督教对于同性恋的态度仍是这样的反感??
基督教可以接受别人不相信上帝、不受洗成为基督徒
为何甚至接受其他不同宗教的存在
可是为何独独对于同性恋一直这么排斥,甚至要抵制呢???
或许大家觉得同性恋跟信不信上帝是两码子的事情
可是明明都是他人的人生呀....
一个人要爱谁,对象是男是女,完全是他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就像一个人要信什么宗教...是他自己个人的事情...完全都与他人无关呀
可谁爱谁..除了他们当事人之外....谁能多说什么???
奇怪..教会也不会管异性恋谁应该爱谁才对??
怎么同样是爱情,差别待遇这么大???
我真是不明白为何教会一直这样排斥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