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堕落的召会

楼主: ayuperfect (纯黑控)   2014-10-30 05:07:52
※ 引述《Konev (Order of Victory)》之铭言:
: 连胜文有稳定聚会吗? 有长期跟某牧师传道定期查经吗?
: 有长期在某某教会参加主日吗?
: 一个初信主的人能做这样的见证分享吗?见证的目的与事工的目的不都是为了
: 让人的眼光集中在耶稣基督身上吗?
: 连胜文这番见证只见连胜文而不见上帝看不出来吗?
: 连胜文有承认自己的罪吗?有承认自己不配得到上帝救恩但却得到了呢?
: Amazing Grace中的约翰牛顿牧师就是这样的心情 还是连胜文只注意歌声而忘记歌词
: 连胜文的洗礼呢? 受婴儿洗礼 那坚信礼呢? 在众人前面公开唸诵使徒信经呢?
: 承认三一真神是他的主与救主呢?请问连胜文做过哪个?
: 连胜文过去参加花花公子的派对 他有公开承认并悔改吗?
: 连胜文因为选举要去参加庙会活动也许无可厚非,但他如果真有信仰
: 知道我们神 耶和华是独一的主(申6:4) 他知道应该尽量避免
: 以及除了走进庙宇外,上香鞠躬等等的动作能不要就不要。他有做到吗?
Mark 12:32~34
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祂以外,再没有别的神。
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祂,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得多。”
耶稣见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
敢再问祂什么。
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
好比您提到的洗礼﹑婴儿洗礼﹑坚信礼﹑稳定聚会﹑长期查经﹑长期参加主日etc
每个人在这些都有不足之处﹐更何况这些也不是重点﹐
耶稣救人前也没要求对方做到上述条件。
承认上帝和救恩也不是挂在嘴边就好﹑放在心里就不算数。
无论如何﹐见证和分享神的大能大恩﹐本身是好事﹐
不用因为对方是连胜文或其他特殊人物就严厉批评。
刚刚还找到一篇好文章﹕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1102
对基督徒而言,属灵生命若缺少反省,伴随而来的症状一定是因循旧习,
故步自封,很难再有新的突破。
  法利赛人可以说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这些宗教人物喜欢排除异己,自我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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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严肃,懂得一套宗教术语,徒有敬虔外貌,却失去内在实质
他们周而复始履行这方面的责任,一点都不马虎。然而,
神所要求的不是这些,祂是看人的心态如何。
 旧约中,神曾多次宣告:“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
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六: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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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赛人所追求的圣洁只是虚有其表,内外不一的圣洁。他们衣冠楚楚,
一表人才,饮食起居讲究卫生,非常执着于圣俗之分。然而他们却是外强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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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暗藏不洁的人。
  主耶稣义正辞严的指出法利赛人不该遂一己之私,滥用权柄为所欲为,
妄自尊大。他们玩弄权术,向人发号施令,把难担的担子放在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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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却一个指头也不动。由于身居高位,别人一有错失,就立刻用律法加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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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毛病,却不当作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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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法利赛人,他们穷年累月将摩西的律法分为六百一十三条,
自己却被这些条文绑得死死,以致失去了自由。可恶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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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敌对那些传讲真理的人,与耶稣基督誓不两立,
还进一步威胁与拦阻那些愿意信从真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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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们竟被魔鬼利用也不自知!(太二三:13-15)
我了解有些弟兄﹑板友也是在质疑连胜文的心态是否真心向主﹐
但与其恶言相向或极力检视别人﹐不如用爱接纳并且一起反省﹐
正如圣经所写﹐最重要的是
作者: xxxer   2014-10-30 05:16:00
这不是你愿意的吗?XD 现在这个时代,只能自己去判断了。任何想倚靠他人作出判断的,再也无法生存在世界上。很多历史发展其实都是混杂的,想想也必定如此,人与社会怎么可能是画分得一清二楚,这全是"意识型态"在刻意分割而已右派、左派啥派的,都是如此。真的自己去追究才会发现,但是除了人有惰性、人也不可能是博格化--通晓万事,于是这当中就有很多意识型态刻意操作的空间了。而网络根本不需具实名,于是就有更多有心人士刻意操作的空间,某网络发明家说网络生态是贫民窟生态,其实造就出来的愈来愈单一的网络毛泽东主义份子(他的用语),根本无法培育有原创性的东西出现,文化并不是因此而提升,而是平庸化。也不是多元化,而是愈来愈单一、贫乏而没有原创性。他不是宗教份子,但他却觉得需要有人引导、且人不该被科技"统治",这种人不过就是说出他的切身经验,但若要由意识型态操作我不会在这板回文的:)我并不是来这里要别人接受我的看法,争取别人认同的这类人又要被画分到哪派哪派人了。这种"意识型态"粗暴地画分人、切割人、切割社会、画分社会打着宽容旗帜的,在这种操作下,往往最后会变得最不宽容,因为一旦扯上"身份认同",就只有意识型态了。软弱、懒惰而只寻求认同、好意、接纳的,有可能会因此才是最易被吞吃的饵食,太容易被操弄而甘于被操弄,但现今又不再有近乎绝对的权威去负责、引导,也被拒绝,那,就只能各负己责了.....处在"乌合之众集体疯狂的年代",蒙田展示了他的生存与自由之道,他并没有被意识型态式的身份认同耍著玩,所以他能保有真正的自由,而不是放纵、退缩、投入集体欢愉毁灭的潮流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4-10-30 06:26:00
当然没有完美、不犯罪的人,只是罪人悔改之后得上帝赦免,得称为义,认为自己不配,反而应该见证传福音没有悔改就见证,真的很不可取。我指的就是拜偶像的问题。
作者: bettis (bet)   2014-10-30 07:42:00
信望爱
作者: Sadan (Danny)   2014-10-30 08:05:00
似是而非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0-30 09:27:00
A大,西岸华人对同性婚姻应该算蛮包容的吧.要提倡同婚可以讨论宪法、人权、普世价值、健保、继承拿个人经历与双重标准出来讲好像说服力不够
楼主: ayuperfect (纯黑控)   2014-10-30 09:33:00
我是说我教会的人﹐平常大家都和蔼可亲﹐可是讲到同性恋就好像讲到ebola一样瞬间变脸XD我随便讲讲而已,这篇主要是讲连胜文见证有没有资格啊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0-30 09:35:00
是华人教会吗? 如果分年龄会不会有不一样的观点?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4-10-30 09:38:00
对同性恋者,只要不是基督徒,都不会反对性向。因为没得救,同性恋改变性向,还是跟没改ㄧ样。死后都要付出代价,没必要抵制没得救的同性恋者。让罪得到救赎的方式,只有信主,并成为祂子女。这样,就可以靠耶稣宝血得到救赎。所以这些同性恋者,没受浸,真的没什么好要求或抵制多ㄧ点关心跟同情给他们,也许更好。
作者: aq1 (aq1)   2014-10-30 10:22:00
所有属神且愿意为主申言的人都有资格 所以重点不是连胜文有没有资格 而是有更好的人选更适合的时间点我自己上讲台传福音 超过十次 每次找见证人位配搭都很谨慎都要多方祷告 找最适合的人选 每个弟兄上讲台都是战战竞竞希望真能带人得救 ,我不晓得那那场聚会有没有好果效,召会报纸一般都会放新得救圣徒受浸名单和受浸照片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1:21:00
基督教今日报“召会选前力挺连胜文” http://ppt.cc/sMPy本板#1InM9lTx 提到召会台湾总头目吴有成公开给马英九站台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2:09:00
楼上作假见证 基督教今日报根本没有那样的标题
作者: aq1 (aq1)   2014-10-30 12:37:00
al 大 没证据的话不能乱说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4:13:00
他常这样 见怪不怪了你知道的 心中充满仇恨的人 是不会有什么人格可言的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6:28:00
“召会选前力挺连胜文”请注意我用“”,召会人士说教会归教会,政治归政治,还如此教导,结果自己打脸,反正召会高层如何乱搞如何违背圣经的教导,被召会洗脑,上从鱼洁鳞与无有成,下至跳针妹与所多玛,都只会说“阿们”,还有召会全球负责人之一在安那翰水流职事站办公室内与多名妇女行淫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6:40:00
读过小学都知道,引号用于标示引语真是没救了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6:40:00
,当时召会从上到下不是包庇就是封锁,这样的召会最有人格.真是没救了,用在被洗脑的召会信徒最合适,我大学教授Ph.D.不需要浪费时间在召会。召会教导“负责弟兄向神负责,信徒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6:50:00
PHD 这么了不起 说出来哪间学校的阿 在哪里教书阿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6:53:00
只要紧紧跟随召会带领、、、”,这种话骗无知的人很好用。我学主的回答 (太21:27 ,可11:33, 路20:8),我不告诉妳。回aq1:连胜文做见证?时间地点太敏感,是召会为连胜文做见证aq1:al大 没证据的话不能乱说。我请问召会平时如何教导信徒“召会对政治的态度”?aq1 (aq1) [心得] 堕落的召会,#1KJv3qc6 (Christianity)这篇文是你写的,请确认一下。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7:18:00
你也不用讲啦 大家也知道 野鸡大学的教授都什么人在呆的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7:19:00
恐怕妳读的就是野鸡大学.搞不好我还教过妳.
作者: aq1 (aq1)   2014-10-30 17:36:00
我的意思是1台北市召会的"行为"不代表全召会(但"后果"会影响全召会)但你说召会挺连,显然叙述不真,我待的地方教会就没有。2今日基督徒报并没有这样下标,即使你感觉如此,也依实陈述,不应误导,其他人觉得如何自有公论3你在多篇强调吴弟兄为马站台,仅有版友文章提及,而且提不出直接证据,没证据的事有必要强调吗4召会里的高知识分子,成就非常高的我也认识不少,台清交成政教授一堆,大家都很谦卑,我不晓得你提出你是大学教授有什么意义。在基督里,在新人里,你用身份地位看人吗?许多薪资知识不高的圣徒,他们的话只要有生命,我也一样打从心底尊敬他们。要知道神抵挡狂傲的人,说的话若没有生命,只有拆毁,即使地位多高我也不会尊敬他。5主的恢复是神的心意,我发文只是为了提醒弟兄,并不想拆毁召会,但引来你这样见猎心喜的人我也有责任。我向各位弟兄们道歉。 我也会跟主认罪。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4-10-30 18:05:00
哈哈哈 alchem 你还是多担心一下中年失业的问题吧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8:17:00
aq1: 召会里的高知识分子,成就非常高的我也认识不少,台清交成政教授一堆,大家都很谦卑,、、、。 回aq1,召会人士形容其他基督信仰团体是“公会”,圣经恢复本启示录注解
楼主: ayuperfect (纯黑控)   2014-10-30 18:29:00
顺便提醒alchem注意一下板规三之5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0-30 18:35:00
更说基督旧教、基督新教的各个宗派都是“妓女”、“淫妇”,你们说得毫无感觉,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大家都很谦卑”。还有come说“心中充满仇恨的人”,这正是基督教界中仇恨与鄙视他人是“公会”的那一批人。aq1,你怎么乱扯怎么乱掰也改变不了召会堕落与挺连胜文的事实。ayuperfect,不好意思,给您带来困扰,我不再打扰您。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4-10-31 10:43:00
aq1弟兄: 主知晓你的心意 主必保守看顾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11-02 09:38:00
再度来到本篇文章中把话说清楚。 连胜文对同性恋的态度:http://goo.gl/lFtmXS, 姑且不谈论连胜文其他许多的争议点,光是这一篇,召会还要推荐这样子的人吗?我不是见缝插针见猎心喜的人,我相信其他贴文的朋友亦然。只有一个重点: 重点不在连胜文身上,重点在让连上台的召会身上-召会堕落了。召会推荐“拜偶像与支持同性恋的人”。连胜文指南宫参拜 http://goo.gl/nDgZNK连胜文关渡宫跑摊 http://goo.gl/LPKgjI连胜文城隍庙祈福 http://goo.gl/QjChLa连胜文行天宫参拜 http://goo.gl/PF6lz5连胜文石牌福星宫参拜 http://goo.gl/PHeGFF
作者: phdazure (PhD.爱竹儿)   2014-11-07 00:17:00
不管怎么样 连胜文并没有拿自己的宗教信仰作号召也没有特别针对基督徒说一定要投他 才是符合真理的选择当然之后会有什么惊人之举 我就不知道了接第二行 就这点来说 连胜文脑袋至少还算清楚知道自己不可以妄称神的名
作者: Jim43 (小盛)   2014-11-15 23:44:00
我觉得你写得很好,但还是有一些疑问。为什么爱和接纳同性性恋,等于要支持同性婚姻?就像你前面上面所说的,圣经上写说同性性行为是罪,那卖淫和卖毒也是罪,那需要合法化性交易和贩卖吸食毒品吗?如果他愿意悔改,妓女一样可以得救,而我们谁没有罪?我们自己就是罪人,我们不该去论断批评别人的罪,但这代表我们要让罪合法化吗?关心重视同性恋者的权益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方式?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16 01:05:00
宗教自由---->让拜偶像合法化 让罪合法化 太恐怖了基督徒赶紧推出下一个政策:基督国教化 免得罪人到处跑依照你的见解 "同性性行为"入罪的国家 也不该除罪维持神学上同性恋是罪的见解和 "民法上承认同性婚姻"又没冲突 老牵扯在一起真不知为什么?
作者: Jim43 (小盛)   2014-11-16 01:23:00
对不起喔....这是我的错,我没说明清楚,因为楼主是由站在基督徒的角度来写,所以我是在问他问题,没有意思要强求别人信基督教。至于bluebrown所说的,我想表达的是,我希望不同的意见都能被尊重,非基督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竟然基督徒认为同性性行为是罪,那要求基督徒要合法化同性婚姻怎么可能?反过来非基督徒认为该保障同性恋者权益,也是为了社会上同性恋者族群设身处地着想,动机竟然是好的,基督徒也不必批评论断。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16 01:56:00
没要基督徒支持婚姻平权,不动员人反对就感谢了。
作者: Jim43 (小盛)   2014-11-16 10:30:00
我不能代表任何一方,但是面对一个议题,支持方和反对方的声音都需要被听到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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