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和圣约20:28。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
自从教会教导了三位三体的教义后,这句话一直 困扰著某些后期圣徒。约瑟‧斐亭‧斯密会长说 明以下两种观念都是正确的,他说:“无价珍珠 及教义和圣约中所记载的,对我们来说只有一位 神的概念〔见摩西书1:6;马可福音12:32〕是 完全真实的。正确的翻译,这里的神是指神组而 言,因为神组是由父、子和圣灵所组成。这个神 组主领我们。对我们、世上的居民来说,祂们三 位就构成了惟一的神、或神组。除祂们之外,别 无 其 他 的 神 〔 见 哥 林 多 前 书 8 : 5 - 6 〕。 虽 然 约 瑟 ‧ 斯密曾教导过除祂们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神,
但我们只顺从这一神组的指导,隶属于他们的 权柄之下。我们并不从属于任何其他的神组。
这段解释的很清楚。
教义和圣约20:30。我们如何能“称义”?
布司‧麦康基长老给称义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为了得救、超升,人们必须遵守一切誓约、合 约、合同、义务、誓言、誓词、履行、联系、联 合或期望(教约132:7)。而且这些都必须在正 义中订立、执行,圣灵才能证实配得救恩的人所 做的一切。......一项为灵所证实的行为,就是由 神圣之灵所印证的。换句话说,由圣灵所同意、 赞同。称义的律法是主在福音中所制定的律法, 用来确使所有的教仪都能于地上及天上被捆绑。 所以不至有人不劳而获就得到祝福,增加了他来
生的地位及荣耀。 “正如其他的救恩教义一样,惟有藉著基督
的赎罪牺牲以及个人正义的生活,称义的律法才 有效”(Mormon Doctrine, 第408页)。
大家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