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摩门教:杨百翰教导流血救赎

楼主: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4-05-12 19:52:09
大家可以认真读这篇文章
杨百翰的教导充满杀戮与流血
早期摩门教会绝对不是像现在穿西装骑脚踏车
跟你say hi.....
离教者是要被杀死的
很恐怖的
感谢部落客 法兰克 把这么多资料整理翻译出来
让我们认识摩门教的历史与事实
感谢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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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lofranklo/4796693
流血的赎罪
有一些人所犯的罪,是在这世上无法得到饶恕的,也无法在来世得到饶恕,而且如果他们
能睁开眼睛看见他们真实的景况,他们就会全然愿意让自己的血流到地上,好使地上有烟
升起,到达天上,作为赎罪祭;并且那烧香的烟将会赎他们的罪,若非如此,这些罪将紧
跟着他们,并且在灵界中停留在他们身上。
我知道,你们听见我的弟兄教导从地上翦除人的时候,你们认为这是很强烈的教义,但是
这是为了拯救他们,而非要毁灭他们……
我的确知道有人犯了罪,人有这样的天性,人若不懂救赎的教义,就会因其处境而发颤。
不只如此,我知道有人破坏律例,若他们认识自己的话,他们能获得饶恕的唯一条件,就
是请求他们的弟兄流他们的血,那烟或许会上升到神那里,平息神因反对他们而燃起的愤
怒,并让律法得以伸张。我还要进一步说,已经有一些人来找我 [p. 54],而我献上他们
的生命来为他们赎罪。
神儿子的血为了堕落的罪并人犯的罪而流,这是真的,可是人也可能犯下永不得赦免的罪
。如同古时的日子,今日也是如此;尽管在这个讲台上,公开教导了道理,但是大家仍不
明白;然而律法是完全相同的。有一些罪,可以借由在祭坛上献祭而得赎,如同古时的日
子;也有一些罪是羔羊、牛犊、斑鸠的血所不能赦的,一定要靠人的血才得赎。正因如此
,现在有人在这个讲台上对你们说这话;他们懂得这个教义,并且说出一些相关的言语。
你们已经被教导了这教义,但是你们不明白。 ─证道录4:53–54 (1856年9月21日)
<注:这项教导跟教约的经文和甘宾赛的宽恕的奇蹟,差距颇大!>
通奸的人一定要用血来赎罪;“爱你的邻舍”可能需要你流他的血
今天早晨,康明弟兄告诉过你们关于人的罪的真理。而我要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
当那些宣称接受我们信仰的人,若发现他们在这群百姓有罪的事上也一样有罪,他们就会
发现,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了,而他们会被砍下来。曾经有的,将必再有,因为主要来恢
复一切。神的律法也就是天国的律法,或者其他服从天国律法的法律之下的以色列,曾是
如此,因为这是我们的父所居住的国的律法:若人被发现犯了奸淫的罪,他必须流血,这
即将到来。但现在我说,奉主的名,若这群百姓不再犯罪,而是忠信地依信仰而活,他们
的罪就会得饶恕而不必以生命作为代价。
你们已晓得,康明弟兄说到“爱人如己”这一点时,可以看情况而说“是”或说“否”,
这是真的。但是我要把这事与你们在圣经中所读到的教义连结起来。我们何时要爱人如己
呢?首先,耶稣说人不可恨自己的骨肉。所有的人都承认,每个人都爱自己。现在,若我
们诚然正确地爱自己,就会想得救并继续生存,就会想进入那个可以享受永恒的国度,再
也不见悲伤和死亡。这是每一个相信神的人的渴望。现在,在这群会众之中有一个人,他
有在我们的神与我们的父的国度中得救并被高举的知识,知道也了解永生的道理,并且看
见他面前的永恒事物,相较于这世界上那些虚空愚蠢的事物,是何其美好不凡;假设这人
为一极大的过犯所胜,犯了罪,他知道这罪会夺去他所渴望的高升,而且要得到高升就必
须流自己的血,也知道流了血后就能赎那罪、得救、与众神同得高升,那么,这屋子里的
任一个男人或女人,岂不要说:“流我的血吧,好让我得救并与众神同得高升”?
全人类都爱自己,让一个人知道这些道理,他会乐意流自己的血。那就是爱自己了,甚至
会得到永恒的高升。当你的弟兄姊妹犯了不流血就不能赎的罪,你会用同样的方式爱他们
吗?你会爱一个男人或女人爱到流他们的血吗?[p. 220] 那就是耶稣基督的意思。他从
来没有告诉哪个男人或女人要爱邪恶的敌人,从来没有。他从来就不想要这样的事;他的
语言照原样保存下来,给那些有灵可分辨真理与错误的人读;也留给那些能够分辨神的事
的人。耶稣基督的意思,决不是说我们应当爱一个行邪恶事的邪恶人。
现在以邪恶人为例,我可以谈起主必须杀了每一个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除了迦勒和约书亚
之外。祂用敌人的手、用瘟疫、用剑杀了他们,为什么?因为祂爱他们,并且应许了亚伯
拉罕,祂会拯救他们。祂爱亚伯拉罕,因为他与他的神为友,并且在黑暗的时刻紧紧跟随
神,因此祂应许亚伯拉罕,将拯救他的后裔。祂不需任何道理就可以拯救他们,因为他们
干犯神的律法,而丧失了应得的迦南地,而且他们若活下来,就不得赎此罪。但是若他们
被杀,主就能使他们复活,并且给他们迦南地,而且祂不需任何道理就可以如此行。
我要告诉你许多例子,在这些例子中,人被公正地杀了,为要赎他们的罪。我已经看过几
十个、几百个人,本来,假使他们的性命被取走,流血在地上,作为向神烧的香烟,他们
是有机会(在最后的复活中会有机会)的,但是他们现在是魔鬼的天使,直到我们的长兄
耶稣基督使他们复活──战胜死亡、阴间、坟墓的那一刻。我已经知道,有许许多多人已
经离开了这个教会,对这些人来说,决无任何高升的机会,然而若他们曾经流血,情况就
会好得多。邪恶又无知的万民,禁止这样的道理施行,但是时候将到,神的律法将会完全
施行。
这就是爱人如己;若他需要帮助,就帮助他;若他想得到救赎,而为了救他必须洒他的血
在地上,就洒。你们之中凡明白永生道理的人,若犯了需要流血的罪,除了以至于死的罪
之外,若不洒血,必不得满足也不得安息,洒血才可能得到你们所渴望的就赎。那就是爱
人的方式。 ─证道录4:219–220 (1857年2月8日)
当场杀掉贼人
若你想知道要如何处理被你发现在偷东西的贼,我说,当场杀了他,决不容许他再一次犯
下不公之罪。我就期待我自己会这样做,虽然在我一生之中,我从未亲手伤害过一个人。
除了用这个难以控制的肢体──我的舌头之外,我从未以任何方式伤害过任何人。但即便
如此,如果我抓到一个人在偷我的财产,我应该要很自然就将他直接送回老家 [p. 109]
,我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这样做,好阻止这群百姓中那可憎的行为。 ─证道录4:53–54
(1856年9月21日)
杀死叛教者
我说,我不会让叛教者在此猖獗,我反而会从鞘中抽出我的猎刀,征服他们,否则成仁。
[会众中起大骚动,同时间情感爆发,赞同此宣言。] 现在,你们这些龌龊的叛教者,滚
!否则审判就在边上了,公义就要落下了。[大多数的声音响应:“去,去。”] 若你说
这事是对的,举起你的手。[所有的手举起来。] 让我们呼求主,协助我们完成这事,并
每一样的善行。 ─证道录1:83 (185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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