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
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翻译:五十岁可以杖于家。六十则杖于乡。七十岁有赐杖,行于国内。
八十岁如果还要上朝廷,可以扶扙而往。到了九十岁,如果朝廷有事,
天子则须亲至其家请教,去时且要随带时鲜的食品。
均为古代的一种尊老礼制。
以上是我在网络上查的的资料,更多的资料都只有说明杖朝=八十岁等等,
我的疑问是:为什么杖家,杖乡,杖国,杖朝,是一种礼制??
在当时拄杖是无礼的吗?
如果衰老程度都需要在家拄杖了,在乡为何不能拄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