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赢了!琼瑶控于正抄袭二审定谳胜诉
2015-12-18 16:54 联合报 记者王惠琳╱即时报导
http://udn.com/news/story/8/1386565
琼瑶控告于正胜诉,她在微博上激动表示“正义胜利了!” 图/摘自微博
分享琼瑶控告大陆编剧于正抄袭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出炉,维持原判琼瑶胜诉
,于正除了要公开道歉外,与5名出品方共要赔偿琼瑶500万人民币(约台币2500万),同时
侵权的“宫锁连城”也要停止传播。琼瑶获知胜诉后,在微博上激动留言:“正义胜利了
!”
于正抄袭案从去年4月中开始,琼瑶在微博上发表公开信,指控于正的“宫锁连城”有多
处抄袭“梅花烙”,还为此事病倒。4月底琼瑶正式提告,除了于正之外,连同播出该剧
的湖南卫视也一并挨告。12月底北京法院一审宣判于正侵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人
民币。于正不服判决上诉,不过二审仍维持原判。
【中央社╱台北18日电】
台湾作家琼瑶(本名陈喆)控告大陆编剧于正侵犯著作“梅花烙”案终审宣判。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16日驳回被告于正(本名余征)的上诉,维持原判,琼瑶胜诉。
于正等5名被告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被告共计赔偿琼瑶人民币500万
元(约新台币2500万元)。
琼瑶透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表露心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
侵权案,终于二审定谳,于正上诉驳回,维持原判,正义胜利了!各位法官的辛劳,没齿
难忘!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
这宗侵权案最早在2014年4月曝光,琼瑶先是透过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
开信”,指证本名余征的于正在“宫锁连城”中大量抄袭自己旧作“梅花烙”,列举许多
证据,并要求“宫锁连城”停播。
然而“宫锁连城”并未就此停播,琼瑶之后发表声明,决定委托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
权,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5月28日立案,琼瑶向于正在内的5名被告索赔人民币2000
万元(约新台币1亿元)。琼瑶曾表示,案子一旦胜诉,所获赔偿将捐给大陆慈善机构,
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琼瑶认定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
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5日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琼瑶被认定
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判决要求,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
被告于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道歉。
于正及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于判决生效10日内,连带赔偿琼瑶经济损失
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于正等5名被告均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6日驳回被告于正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