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入] 12/03 21:00文化路疑似偷拍裙底变态

楼主: syuan6874   2023-12-03 22:23:36
时隔3年没逛文化路,没想到一停好车就遇到前面有个
尾随两名年轻女孩一路疑似偷拍裙底的变态
原本想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想了想都不该让受害者不知情
鼓起勇气跟两位女孩提醒,但因为有行程确认环境安全后就匆匆走掉
忘记提供我从后面侧拍的佐证图片
若两位女孩或亲友有看到欢迎直接截录照片
另外也提醒各位嘉义女性版友逛街同时也要小心周边贴近的人
经版友提醒可能有毁谤问题
若当事人有需要可私讯联系
https://i.imgur.com/4fYceWA.jpg
地点
https://i.imgur.com/ZGff00i.jpg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3-12-03 23:16:00
这样的证据没法证明他有偷拍“裙底”,证据力不足要抓也要当场抓,然后再看他手机内有无照片不过可以调阅路边监视器,查看他的动作,告告跟骚法
楼主: syuan6874   2023-12-03 23:25:00
是的毕竟他也跑了只能提供特征若是有需要可以佐证
作者: bboyalbert (CJ56)   2023-12-03 23:26:00
光是这张照片证据力应该不够法办他
作者: iwantmore100 (煞气a胤胤)   2023-12-03 23:49:00
恶心!
作者: LearnLong (学长)   2023-12-04 00:17:00
虽然...但是建议您自保一下 没有抓现行,你这样可能会反过来惹上诽谤。你可以用“疑似”“不确定”“恐”之类的用语比较安全
作者: yangu06   2023-12-04 00:38:00
这不是侵害肖像权而已欸 可能吃上刑法的
作者: Rain (Rain)   2023-12-04 00:50:00
你确定他有偷拍意图吗?我是觉得原Po这样很冒险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3-12-04 00:51:00
照片中的男子疑似拿手机拍摄女子大腿原PO的指控也有理由诽谤或难以成罪
作者: Rain (Rain)   2023-12-04 00:51:00
这个证据不但不足,原po还可能被反告唷
作者: deadair (死空气)   2023-12-04 00:51:00
而且假如对方只有拍到大腿 没有裙底的部分 基本上也没有妨碍秘密罪的问题 假如制止对方 对方还继续 那才有办法使用跟骚法禁止对方 真的很讨厌
作者: mazda302 (弹跳毛毛)   2023-12-04 01:10:00
这样无法确定是偷拍吧...
作者: B0988698088 (废文少女小円♥)   2023-12-04 02:04:00
你怎么证明他偷拍?搞不好他老人忘记关相机app而已
作者: tnlinna (serena)   2023-12-04 02:08:00
这角度根本拍不到裙底==
作者: LearnLong (学长)   2023-12-04 07:05:00
诽谤罪的举证责任在行为人喔..是原Po要负责证明说的事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23-12-04 07:05:00
你有看到他开相机吗?不然这样完全没证据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23-12-04 07:23:00
1.这角度不可能拍到裙底,只会拍到大腿,无法告妨害秘密2.没有持续行为,且你联络不到受害当事人,跟骚法难成3.要告性骚扰,也必须联系被拍的当事人,确定心生不适4.你偷拍他,跟他偷拍女生,其实同款行为,你还多一项公布,虽然道理上我站你这边,但法律上你可能比较容易触法.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3-12-04 08:02:00
原PO被控诽谤罪很难成立,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有刑法第310条第3项之免责条款不罚,原PO所提出之照片,一般人看来,就算没有偷拍裙底,也有偷拍女子大腿之问题,易造成大家有嫌恶感,所以公布此照片,旨在提醒市民,与公共利益有关,可免责。至于前述提到告告跟骚法,谁要让他跑跑司法程序,接受调查,说不定他会供出实情。
作者: lyk191947 (kuan)   2023-12-04 08:37:00
但直接公布照片真的没问题??
作者: amacus (男人40)   2023-12-04 09:41:00
拿手机就是偷拍啊
楼主: syuan6874   2023-12-04 10:03:00
如果对方愿意上法院 可以调阅路口监视器证明过程但为了避免争议我还是改为当事人有需要请联系我并留下男子部分特征,提醒各位版友小心
作者: asparagus (芦笋伯)   2023-12-04 10:23:00
推正义感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3-12-04 10:31:00
坦白说你被控毁谤罪的机率大于妨害秘密罪因为这图跟裙底扯不上关系,没有隐私的成分在里面妨害秘密几乎连成立要件都没有毁谤虽然有公益原则作为护盾,把原先构成要件打掉,但无论如何你仍要负举证责任
作者: dustmoon (骑山猪撞北部人)   2023-12-04 11:06:00
对啊这角度要怎么拍裙底 还是裙子高度是日本女高中生那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23-12-04 11:16:00
拿手机就是偷拍那个好好笑,那所有ytr都是偷拍仔了ytr还拿摄影机喔
楼主: syuan6874   2023-12-04 11:26:00
看来我还是补充说明一下从前一个路口等红灯就看到这个男生把手机塞到女生裙子下面(若有警政单位可以考虑调阅路口监视器)后来到饮料店问他认不认识后面那个男,他在偷拍他们后来大声问那个男的是不是在偷拍,她就跑了并且我们从男子后方有看到手机画面是开启相机的画面总之提醒各位女性版友逛街还是要小心周边环境
作者: lf339 (Ezio)   2023-12-04 12:09:00
放心,警察在没人报警,没闹上新闻,不会办理的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条西人牙膏)   2023-12-04 12:48:00
若偷拍部位为平视可见则不受刑法规范民事的肖像权侵害得情节重大才认定https://i.imgur.com/WPUaSCK.jpg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宁静)   2023-12-04 13:54:00
就直接抓就好,干麻拍这样
作者: et803 (喵喵)   2023-12-04 18:19:00
这个直接报警请警察来就好了 还好对方是[老灰压]如果是那种比较年轻的反而会咬你一口
作者: spfy (spfy)   2023-12-04 20:16:00
我比较想知道有怎样的证据能够现场抓 每天捷运通勤有看过偷拍的 几乎是蹲跪在地上直接把手机伸到女学生的裙子正下方相机向上 除了偷拍我实在想不到其他可能性 但看到的时候刚好上下车他就混在人群中走了 这种能拦吗 我需要有什么证据?
作者: lovestage520 (miranda)   2023-12-05 07:27:00
感觉抢手机比逮到人重要,反正一堆监视器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3-12-07 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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