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监狱度假村?戒护员帮受刑人带手机入监上网购物
联合报 记者林宛谕
彰化监狱廖姓、詹姓戒护科员帮助蔡姓受刑人取得手机等日用品,蔡还在狱中以手机上网下单购买食物、体重计、媒体串流播放器、面膜、香菸等40几种用品,再由2人协助带入狱中,詹、廖2人后来自首,彰化地方法院判二人免刑,蔡男则依图利罪判刑1年9月,蔡妻判刑1年6月,缓刑3年。
31岁蔡姓男子因开设会员制情色网站,提供辣妹情色影片供会员欣赏,获利80万多元,被查获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2年2月,但他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撤销原判,改判2年4月,前年3月入监服刑,但他入监后却把监狱当度假村,让监狱管理员违法交付手机等物品,还嫌iPhone 7 Plus手机不好用,换成iPhone 11 Pro。
判决书指出,蔡男因新冠疫情被安置在“正舍”隔离舍房,结识廖、詹姓戒护员,蔡男委托蔡妻将手机及门号SIM卡等日用品寄到二林监狱附近超商,再请廖姓戒护员在前年7月间到超商领货,帮他带进监狱。
同年7月至9月间他陆续到网络下单大买各式食品蛋白粉、高蛋白生酮无糖麦片花生酱口味、香酥甘梅,还有各式日用品包括电动鼻毛修剪器、浴室除霉喷雾、沐浴乳补充包、除毛膏、小米体重计、电汤匙、香菸、玫瑰火山泥专业面膜皂、水龙头过滤器等,再寄到超商或请蔡妻跟廖员面交帮忙带入,廖男也会把自己的香菸放置在监狱置物柜内,让蔡自行取用。
直到前年9月8日监狱内部人员察觉有异,至收容人房舍进行突袭安全检查,于正舍舍房及浴厕等公共区域,查获蔡男持有的违禁物品,廖男和詹男于9月14日至法务部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自首,承认帮蔡男带违禁品等入监。
彰化地检署也查出廖男曾以父亲要手术急用钱,向蔡男索贿5万5千元,不过廖男否认犯行,表示他是向蔡男借钱要支付父亲手术费,并有约定会分期付款还钱,但还没还钱就东窗事发。
彰化地方法院以廉政署还未查获廖、詹二人犯行前,二人就自首,且二人帮蔡男带进监狱的都是日常生活用品,并非危险物品,且并无不当所得,因此不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判2人免刑;至于蔡男和蔡妻则依不具公务员身分与公务员共同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分处1年9月、1年6月徒刑,蔡妻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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