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死亡证明书仍不给丧假 劳工处:未必违法
〔记者郑旭凯/彰化报导〕家住彰化县员林市的黄庆贤向本报投诉,母亲过世明天就要出
殡,妹妹黄瑞叶向公司请丧假,提供母亲的死亡证明书但公司仍不给丧假;令人吃惊的是
劳工处也表示,公司未必违法。
黄庆贤表示,妹妹黄瑞叶在彰化县社头乡的诠萦建康产业公司担任照服员,母亲日前过世
,即将在20日出殡,因为全家决定低调办理丧事,因而没有讣音,改用死亡证明向公司请
假。
黄庆贤表示,家中其他人用母亲的死亡证明书请丧假都获准,唯独大妹黄瑞叶以死亡证明
书请假时竟被公司拒绝,诠萦公司坚持要大妹提供讣音,否则只愿意让妹妹请两天事假,
而且请事假可能被扣薪。
黄庆贤指出,全家人对此都觉得相当不平,因为讣音只要用电脑即便打印就有,母亲的死
亡证明应该更具有公信力,诠萦公司竟予刁难,太不合情理。
对此,彰化县政府劳工处表示,根据劳基法各公司各自订有请假规定,如果该公司规定丧
假必须提供多项资料,劳工无法提供完整的资料,即使能证明母亲死亡,公司不给假也是
合法,建议劳工可以到劳工处申请调解或提出申诉。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585536
真的有点难理解公司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