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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测速照相未告示?彰化警方:有设临时标志
彰化警方今年在彰化东外环(台74甲线)北上8.2k路段以三脚架测速器取缔超速案件达6000
多件,却遭被开单的民众以2月10日录得的影像证实该测速地点前,未依规定设置测速警
告标志,质疑告发无效并提起申诉,但县警局交通队强调,测速前方均设有临时告示牌,
在答复申诉时,均会检附该时段临时告示牌照片。
有脸书社群近日有网友上网,指警方在台74线甲线北上8.02k处,未依规在前方100公尺以
上设置“前有测速取缔”等相关警语及迳行测速照相,属非法取缔,应属无效罚单。除了
检附2月10日以行车纪录器录得的影像为凭,向监理站提起申诉外,也发起在同样地点被
告发的驾驶人提起申诉。
目前这路段设有新式照相机符号的警告标志,但公路总局彰化工务段表示,公路总局只在
固定杆测速器前,会设置测速照相警告标志,警方曾行文要求在此机动测速地点前设测速
照相警告标志,但未答应。县警局交通队证实,目前设置的固定式测速警告标志是警方自
行设置。
针对民众以2月10日录影为提起申诉,县警局交通队表示,2月10日当日警方并未编排有移
动式测速照相勤务,且民众所提供行车纪录影片,未见警方在该路段执行勤务的影像。
交通队强调,警方移动式测速照相勤务值勤方式,是当日执行该项勤务时,将警52的标志
告示牌佩挂在该路段前100至300公尺处后执勤,并在勤务结束后携回且于每次勤务前,均
依规定拍照存证。
交通队二组组长萧汝上说,针对监理站受理民众的申诉,警方回复时,均会检附当天执勤
时段的临时告示牌照片,供民众检视,证明警方均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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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法中彰投同步
最近也看到好几支临时标志
请大家关心自己的荷包
遵守交通规则阿!
我已经搞不懂这是要保护用路人安全 还是要赚业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