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区设立修会必须先得到圣座认可
(梵蒂冈电台讯)
教宗方济各在听取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的
意见后,颁布诏书作出规定:从6月1日起,教
区设立献身生活会必须先得到圣座的认可,“
否则所设立的献身生活会无效”。这封诏书由
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署名。
诏书写道,教宗作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意识
到“每个新献身生活会都是整个教会的恩典,
即使它是在一个地方教会中诞生和发展的”;
同时也为“避免教区在没有充分辨别神恩特性
的情况下设立新献身生活会,而神恩特性定义
了献身生活会在福音建议下的特定奉献生活,
并且辨别出该生活会的真正发展可能性”。
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秘书长胡安‧依纳爵
‧阿列塔(Juan Ignacio Arrieta)主教向梵
蒂冈电台解释说:“教宗方济各确实了天主教
会法典第579条。该条文指出所有主教可以在自
己的教区设立献身生活会和使徒团体。现在,
主教若是设立献身生活会或使徒团体,根据法
典,必须先向圣座请示。教宗藉著这份诏书表
明,向圣座请示是规定是必须遵守的。若没有
先咨询圣座,在教区设立的献身生活会是无效
的。唯一的新颖处在于以更清楚、更快的方式
来作出这个规定。因此,使用了诏书而没有使
用其他方式。藉著这个快速的程序,教宗指明
了事先咨询圣座是为了使献身生活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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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条- 教区主教向圣座请示后,始得在自己辖区内以正式法令设立献身生活会。
所以这道诏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