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不好意思~
其实10月初已提离职,后因老板希望找到人再离职,原本都很顺利的马上找到人并交接一
周,但被公司不做事的老屁股气走,但因到了我依照劳基法的离职日,老板打来拜托我再
撑一下等找到人,心想为了好聚好散,就再苦撑一阵子。
现在新人已工作上手,也把事情交接完毕,是否可以直接离职不用再去公司?还是说一定
要到公司再上一天班当面讲?
会想直接离职是因为我已超过20天法定离职日,应该没必要再去公司了吧?我也无私人物
品在公司,就算真的还有,应该都可直接丢弃的东西。
一定有人会认为我有这么的连一天也不愿去公司是否太过于不留情面?嗯,就是我可以连
薪水都不要,也不想再去公司。自从我提离职之后,所有人都排挤我,连老板都不想正面
跟我说话,所以10月我撑的很辛苦,什么叫做头发一夕变白,看我就知道了。后来爆发老
屁股气走新人事件,老板才觉得有异,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愿意管,不过对我开始释出
善意,叫我留下,想换部门也可以,待下去好歹也是一份薪水,不会有坏处,然后我持保
留态度。果然,现在又跟我翻脸了,办公室对我冷淡→排挤→无视→想办法挖洞给我跳,
我其实满怒的,撇开个人情绪不说,光部门间的沟通做事就问题很大了。后来我想请婚假
,一直得不到回应,所以我想这又是被刁难了吧?
如果是你们,会直接离职不再去公司?还是再去一天忍受所有人的白眼对待,但也不见得
去了公司就能离职,毕竟未来的事也没人知道。还有朋友说脸皮厚一点,在那里打混也是
一份薪水,但我是脸皮超薄的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