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houseman1104 小组长违反群组组规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1-03-05 20:01:10
1.参考台湾现行法规的规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10001&bp=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B0010001&bp=4
只要判决者是案件当事人就应当回避
2.就本人认知,一个检举案而言主要有三方
1) 检举人 -> 相当于所谓的原告,目标是证明被检举人确实有违规
2) 被检举人 -> 相当于所谓的被告,目标是证明自己没有违规
3) 板主 -> 相当于所谓的法官,目的是参考双方的证据做出合理的裁决
在该情况下,如果检举人兼任板主且不回避,把判决权交给其他板主
由于检举人的目的就是证明被检举人违规
基于此前提,本人无法信任该检举者在进行判决时
会尽可能抛弃主观立场进行裁定
再者,如果该案检举人以板主身分参与多数决,又对该案件进行申诉
由于理论上申诉的对象其实是参与判决该案件的所有板主
在该检举人申诉时某种程度上也申诉了自己,容易在审理案件中产生逻辑问题
3.就本人之认知,小组长或群组长处理自身为当事人之案件时应当回避
板主理当遵循相同法则
4.就本组之经验,先前之板主群检举时之惯例是交给其他板主群决定
由于先前板主进行检举之案件量较少,在搜寻后判例如下
#1Om_V-hL (C_ChatBM)
#1QVGzD3L (C_ChatBM)
#1VtRODLI (C_ChatBM)
近期偶然巡查板面,才发现有板主在自己的检举案下方参与判决之现象
基于本人对于案件回避之认知进行提醒,自认该行为为合理之提醒
属于小组长看板监督权之行使,并未试图影响判决结果
应无过度干涉板务之疑虑
以上几点说明
若群组长有需要本人另行说明请告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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