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C_Chat板主群之永久水桶判决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7-03-24 00:59:17
※ 引述《kid725 (凯道基德)》之铭言:
: 感谢houseman1104板主对此案的回复
: 关于houseman1104板主对组务处理此申诉案之公正性有疑虑之部份 本人说明如下
: houseman1104板主言重了
: 板主所言之"指导" 事实上只是有人向我询问申诉人oz5566申诉案进度后
: 我解答对方疑惑 "要等板主进行答辩(之后才能继续进行申诉案) "
: 身为组务人员 他人对组务流程有所疑惑
: 我回答后 应其疑问提醒申诉人程序尚未完备 仅此而已
: 以下为该文章内所谓"指导"之推文 此中情节是否违反申诉规范 应可受公评
: → yam276: 话说阿康申诉案什么时候处理啊 03/23 01:16
: → kid725: 要等板主作出答辩 不过看样子阿康好像没寄信通知 03/23 01:19
: → kid725: 我去提醒一下阿康好了 03/23 01:19
: → yam276: 是检举人要自己叫板主来答辩? 03/23 01:20
: → yam276: 我看到了 03/23 01:21
: → kid725: 对 申诉流程就是要叫当事人来答辩 03/23 01:22
: 因此这件事情 只是身为组务人员 他人对组务申诉流程有所疑惑
: 我回答后 应其疑问提醒申诉人程序尚未完备 因此群组组务尚未受理此案 仅此而已
: 除此之外针对此案 我并没有发表过针对此案的任何判决意向 亦无任何"指导"行为
: 故我相信这并不足以当成认为我审理此案的公正性会有所影响的依据
: 我于C洽有水桶纪录一节虽是事实
: 但板主亦无须认为群组组务会因此刻意做出对板主群不利之判决
: 倘若只因为我在你们任内被水桶一次 便认为群组组务失去公正判案的能力
: 依此逻辑 恐怕往后所有与C洽有关之申诉 我均须自请回避
: 如此恐怕申诉制度便如同虚设
: 而另外关于委任检举一事 则牵涉到以板规限制检举资格是否合宜
: 依照站规的申诉相关规定可知 任何人都拥有对认定权人提出检举的权利
: 因此无论是由我 或是由其他人提出检举的行为 基本上都是受到站规的认可的
: 因此我认为尚无须将此视为违反规范之行为
: 因此综上所述 我认为群组组务暂无回避此案之必要
: 亦能承诺此案会公正审理 不会出现未审先判之状况
: http://imgur.com/XoJ9nJQ.jpg
: 请各位板主放心
感谢群组长说明
还请群组长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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