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判决经#1Nj1ofED (BoardCourt)板务站长解释之站规办理。
1.站规并无限制板主必须经由投票或是直接遴选
本组亦不干涉板主产生方式。
2.限制参选者ID长度的部分,前几年已经有板主向本组询问
本组为求谨慎,当时也询问过okcool站长
“可否只用短ID分身担任板主”的问题
答复是‘交由该看板小组长决定’
本组对此项系统限制不硬性规定,交由各看板板主决议
但为避免各种分身ID之争议,本组还是建议使用原ID。
3.在板主经由投票产生的情况下,不允许现任板主否决参选人政见
若现任板主对当选者有不适任或其它疑虑
请待投票结束后,再向所属看板小组长提出。
*另,违反“板主申请权”基本精神之参选者
请板主先向所属小组长申请裁定
并在小组长裁定“后”,由板主裁定是否给予修改机会。
‘此类情况下,板主应于向小组长呈报、并由小组长推文表达知悉“后”,
行使“板主申请权”宣告其“参选文”无效,并由板主裁定是否给予至多一次的
修正机会。’
> 欲平反之结果;
> (1) 解除本人参选文锁文
> (2) 保障本人竞选至最后之权利。上台于否,应交付板众决定。
经板务站长决议
‘因此由板务站长裁定给予一次修正机会。请于板主规定的适当期限内修正相关政见,
重新提出。’
请Leeng板友修改政见后,向C_CHAT板任一板主申请再裁定后解除锁文
若使用者或板主对修改后之政见还有疑虑直接洽询本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