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10-08 21:18:02※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聚众混乱看板秩序处理办法
: 1.以下情况得依本规定处理、处罚:
:   (2)本站使用者与多数其他使用者一同破坏或影响看板秩序之行为。
: 2.对于影响看板秩序之使用者,情节严重且已造成看板秩序遭破坏者,被破坏看板秩序
:   之看板板主,得对于该教唆或煽动者向看板警察局检举。
:   前项检举经看板警察局调查属实者,得处罚单三张以上之处分。
:   到这边就可以办了 不用看下面
:   一个看板应该讨论该看板相关事务...
:   nintama 动乱发生的时候 那一堆文有多少是看板相关事务..
:   看板秩序被破坏
:   但因为该版没有板规就没有被破坏   那该看板唯读干麻
:   因为该版没有板规就算被破坏也不能罚..这只是姑息  那使用者当然一起破坏啊
:   因为很好玩啊
问题就在这细节规定中
根据Board-Police公告 开罚单有这两种对象跟缘由
1.煽动乱版者:得处罚单一到三张 或三张以上之处分
  这部份能由我提报 申请罚单
  不过关于这部份 必须要有人向我检举"某人在他版煽动他人聚众乱版"
  并且检附证据 我才能向上提报 但目前我一份具体检举都没收到..........
  (所谓的"具体检举" 是必须要给我"具有煽动事实"的文章或推文)
  所以你如果要向我检举"煽动者"
  就必须要去蒐集他们的犯罪事实并且交给我 我才能提报处理
2.聚众乱版者:版主须先公告特别时期 若继续有违规行为 则移送看版警察局
  也就是说 跑进忍者乱太郎版乱的那些人 基本上差不多都算这种
  问题是当初版主直接跑路 由我跟站务直接决定静版
  所以目前就没有出现所谓 "公告特别时期后继续乱版之使用者"
  而Board-Police公告中说明
  对于聚众乱版者的惩处 主要是依据版规
  若使用版规及特别条款亦无法吓阻后 才能移送看版警察局
  换句话说 你如果要办第一种人 那你必须要给我更详尽的检举内容
  如果你要办第二种人 因为事发当时没有版规 所以依法无据
  而又因为我们直接宣布静版
  目前还没有出现所谓"公告特别时期后继续乱版之使用者"
  (要出现这种人 大概是代管版主上线并且解静后才会出现 我们也才能依法处理)
  所以如果你要检举特定对象
  你能作的 就是去蒐集他们纠众乱版的证据 并且提报给我
  但对于既存于忍者乱太郎版上的那些文章
  很遗憾的是依照目前规定 是没办法如你所希望的 全部送去给看版警察开罚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