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ice0220) 请至组务板回复本人之申诉

楼主: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1:55:24
看您的口气来者不善 那我也就不跟您客气了
亏您思考了一天然后又花了7页打了这么长一篇
结果还是没回答我简单的一个问题
您不敢回答您回避回答的一个问题
具体提出该文章到底何处引战
※ 引述《rice0220 (Killmot)》之铭言:
: 就结论来说
: 你要申诉成功的两个条件
: 1.自身以态度证明你的心得是纯分享,无违规之犯意。
: 2.诱导我做不出举证,或是针对我的举证找痛点打强化自已的无犯意。
您开宗明义这两个条件就已经是错误的了
所谓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
有争议时 两造都会主张 对方必须负举证责任
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
但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无罪推定原则"
没有的话可以去google
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证实及判决有罪。
因此板主~也就是拥有权力的一方
应负责收集足够的可靠证据,以证明被告在事实上的确有罪
而不是先把你关起来 你若证明你没罪我才放你
因为板友~是权力上弱势的老百姓
由于权力关系的不对等 司法制度必须要保护老百姓
所以你的1.跟2.其实是同一件事
没有什么我以自身态度证明 我事后讲什么并无意义
我的文章已经在那里了 有没有哪一句哪一段挑衅骂人 您自己看
我也不用诱导您什么
举出来文章到底哪里有问题
本来就是您动用水桶这个权力时 所应负的义务
而当我请教您细节时 您却拒绝回答
这叫身为权力者的傲慢
"反正你已经在水桶里了 奈我何"
: 对于道貌岸然的义正严词我没什么意见,只不过对我来说这个层级太低了点。
: 我要做的,只要做好整体版务&版况的完整说明
: 将整体问题引导到我与版友审核的部分,我想你大概就没有胜算
有听过中世纪猎女巫的故事吗
村民都认为必须死 领主也从善如流 大家开心
女巫上火刑前 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吗 没有
"大家都认为这样 我也觉得是这样 所以不会错的"
封建社会发生过许多荒谬的事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 请不要再搞这套好吗
有罪无罪 证据说话ok?
: 你应该会这么说
: "我对于此回应不服,我文章里仅有分享之意图,请rice0220提出任何违规的片段"
: 或是激将法
: "你就是提不出我文章的问题点才这么说,如果文章真有问题我愿意负责"...之类的
: 但在我说明之后,这些话大概就跟
: 抓到杀人现行犯后,犯人抗辩说请证明我如何杀人,否则我是无罪的一样无异义
您这个例子有点奇怪 都当场抓到"现行犯"了 怎么可能无法证明
鉴识人员绝对会采集现场迹证去证明人是他杀的
事实上法官要定人罪的确需要积极证据的 好比说:人证、物证
您无法举出本人之文章何处违规 就好比没有物证
假设今天检察官无法起出 监视影带、血衣、凶器、指纹…之类的物证
要在法庭之上宣判杀人罪 您想有可能吗
就算我空手打死人没有凶器 我身上也能采集到死者皮屑
不然死了一个人 我刚好站在他旁边 就一定是我杀的吗
有啦 连续剧都这样演的来陷害人
要被告证明自己没有罪 不然就是有罪
这个见解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真神奇
: 其实现况已经接近如此,原本打算懒得理你
: 既然我一时兴起,你也乐在其中...我就陪你玩玩吧
: 看到这边
: 你大概在想,屁话一堆,讲重点吧孩子。
: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31:00
光是标题连用四个 [Duel][问题][讨论][闲聊] 破坏板上分类就相当有问题了吧?而且一开始还没加Duel标题,板友指正后也不按板规更正... 此点难道不算乱板?
楼主: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39:00
首先 您可能搞错了 我从一开始就有[Duel]的分类我的标题及内文未做过任何修改 有纪录可查证当然我们身为板友没有那个权限查询 但板主有第二 henry1234562板主在公告 #1OrFDA4G 提到"只要你文章开头是 [Duel] 你后面打什么我都接受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2:00
那更奇妙了,板友指正后不修正成符合板规的标题不就是乱板吗
楼主: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43:00
你爱放几个分类都行"护主心切值得嘉勉 但有勇无谋 下去吧 ^^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4:00
你这种回法难怪大家都开嘘...
楼主: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46:00
您胡乱指控 讲错了也不道歉 也难怪...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9:00
我没有胡乱指控喔,是该文的板友认真给了标签修正建议而我在这边也给建议,告知您在大多数板友看来,钻板规小漏洞的这种做法很乱板,但您不接受,我也无可奈何
楼主: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57:00
您的错误指控至少有2点:1.一开始没加Duel标题 事实有纪录可查2.不按板规更正 h板主曾公告"你爱放几个分分类都行"您是意指h板主教导大家钻板规小漏洞吗?这样的话 这指控可不是针对本人 是板主啊本人认为h板主管板尽心尽力 不容您如此污蔑请问您还有其他事证吗 不然我的回应到此为止本人虽不在意 但希望您能向h板主道歉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4-01 00:10:00
你就继续讲吧... 我对h板主无意见,对你钻漏洞有意见but我只是板友所以就看组长跟板主如何裁决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1 00:11:00
听说本板没有禁止非当事人推文建议看一下使用者条款第5、7、8条简言之,刻意发表“故意违背社会通念之言论”便是引战
作者: mika2006 (兩千零六)   2017-04-01 18:56:00
水桶条件是版主认定引战,并不是文章本意是否引战
作者: frojet (飞稷)   2017-04-14 21:20:00
建议你下次自己选当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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