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4-7疑问

楼主: loserloser (鲁)   2024-04-19 00:10:18
※ 引述《erimow (阿欧伊)》之铭言:
: 我把我的看法留在这里给你参考,但这个案子巡的不是我,而且也已经跑完流程了
: 所以违不违规的部分我的看法比较无关,我这边要说明的是板务流程的问题
: 首先4-7违规跟退文的部分
: 4-7违规S板主的看法是包含原文以及推文在内都是违规的
: #1b_4W4bx (C_WorkBoard)、#1bqHF0Tf (C_GenreBoard)这两个地方都有提到
: 争议文章加上煽动看板秩序
: 这边我们先把你是不是违规或争议文章这件事情先不管,先谈退文这件事情
: 3-3 处罚之种类如下:
: 一 直接水桶:三天、一周、两周、一个月、三个月、一年、永久水桶。
: 二 警告:累计警告三次者,处累计水桶一个月。
: 三 不处分。
: 3-4 板主判决时得依需求为辅助处罚,并应与3-3之处罚合并执行,其种类如下:
: 一 退文
: 二 删文
: 根据板规,板主确实可以退你的文章,而群组长在这篇则说明#1b_4W4bx (C_WorkBoard)
: 你症结的退文与否,群组长的认定是
: 如果是仅针对推文判4-7,那板务群应该讨论推文是否是可以被退文的
: 然而前面的部分已经提到,按照S板主的理解,这篇本身原文即违规,所以并没有你所谓的单一推文导致退文一事的发生
: #1c7g7uKo (C_WorkBoard) 群组长的判决也强调了这一点
: "
: 2.关于板主群退文处分部分
: 经Satoman板主说明该违规为文章内文及文章下方推文综合判断后所作出之辅助处罚
: 本组认为由于该违规牵涉文章内文,故以退文作为辅助处罚属于合理范畴
: "
: https://imgur.com/WxLmZdi.jpg
: 群组长的判决也表示违规的部分包含文原文部分,所以认定退文为合理的处罚范畴
: ※ 引述《loserloser (背朝黄土面朝天)》之铭言:
: : 关于4-7是否该订立一个明确标准?
: : 不然板主海巡就抓你推文然后退文
: : 跟抓你寻衅滋事罪没什么两样
: : 本人抒发个人看法却因为单一推文水桶
: : 内文被引用3-3直接退文 "水桶热门看板6个月"
: 根据板规上跟整个申诉流程来看,我想这一段包含群组长在内应该都解释得很明白了
: 并不是因为单一推文而退文的,这一点我希望你能先明白
: 实际上的情况是,S板主认定原文有4-7,因此辅以退文
: 这点经过群组长判决已经确认属于合理范畴,申诉不成立
: 再来我们可以回来讨论你这篇文章是不是4-7的问题
: 你的说法是
: https://imgur.com/tAd8Fwx.jpg #1c8D1Oab (C_ChatBM)
: 那我想我们前面已经强调过了,这不是单一推文的问题
: https://imgur.com/fE3EyhP.jpg
: "
: 使用者于文章发表争议文章z-1-19-6-7-1031
: 并使用推文煽动看板秩序,甚至鼓吹板友滥用IWIN申诉功能
: "
: → Satoman: #1bqHF0Tf (C_GenreBoard) 03/28 21:11
: → Satoman: 原文已清楚表达处置原因,为争议文章+推文持续引战 03/28 21:11
: → Satoman: 板规3-3也有规定处置时可佐以退文处置 03/28 21:12
: "
: 这边S板主是认定你的原文跟推文都是违反4-7的
: 推文部分包含小组长及群组长在内都认定判定违规并未违悖常理
: #1b_4W4bx (C_WorkBoard)、#1bvR3nK5 (C_GenreBoard)
: 因此这边不赘述,我认为群组长已经理由说明白了
: 回到原文的问题#1c7g7uKo (C_WorkBoard),违规事实属于小组的判断,因此群组不另行处理
: 所以我们回到小组的判断来看,#1bx5CsT1 (C_GenreBoard)
: https://imgur.com/Ziiyea1.jpg这部分所提到的文章内容
: https://imgur.com/M5PNgK4.jpg我想此部分是你上诉群组的主因
: 疑惑原文的违规部分是在何处,并没有人给你一个回答
: "
: 那这里我的理解,是小组长将你的原文跟后续的鼓吹视为一件事情来看
: 所以认定原文也违规,但你可以直接问小组长,他会出现在这里
: "
: 上面这两句是属于我的理解,而不一定代表小组长的想法,我只针对程序问题,不讨论我认为违规与否的问题
: 总之我认为小组长此处也认定你原文是违规的
: 回到S板主的看法
: "
: 使用者于文章发表争议文章z-1-19-6-7-1031,
: 并使用推文煽动看板秩序,甚至鼓吹板友滥用IWIN申诉功能:
: "
: 我们就针对争议文章这件事情来看,S板主认定为争议文章的原因为以下
: "
: 搭配全文,可见使用者所发表之言论与事实有诸多不同之处。
: 并且在末尾搭配大量主观臆测,足以认定为蓄意扰乱看板秩序。
: " #1c1NaRpH (C_WorkBoard)
: 这边是属于S板主认定违规的理由,而此理由并未被小组长推翻
: 因此根据卡漫群组的申诉流程,板务是认定此文是违规的
: S板主认为违规,但S板主认定的违规合不合理,属于小组长的范畴
: "
: [申诉] 申诉本小组辖下板主判决,需按照格式发文,否则不受理。
: "#1baGaxUe (C_GenreBoard)
: 对判决内容的处理属于小组的范畴,而小组长也已经给出答案,申诉流程也已经跑完
: 真的不满意的话,他还是会出现在这里,你可以直接问他,就一楼那位
: 会不会回我不知道,不回的话可能要去别的地方找
: 因此程序上的情况就是
: 板主认定原文+推文违规并已退文
: 且小组长认定此判决合理,群组长未推翻,此案未违悖常理
: : → loserloser: 我的问题是莫名奇妙就被抓退文 114.45.154.212 04/18 16:01
: : → loserloser: 即使三天能消也不能代表可以乱退吧 114.45.154.212 04/18 16:01
: : → loserloser: 所以原文哪里引战= = 114.45.154.212 04/18 16:02
: : → loserloser: 不能跟你立场不一样就说人引战吧 114.45.154.212 04/18 16:02
: : → loserloser: 我觉得原文不该退文 114.45.154.212 04/18 16:02
: 这点第一点说过了,退文是合理范畴,至于文章违不违规S板主跟小组长说得算
: 既然他们俩个都没问题,群组长也没推翻判决,那你怎么想没有用的
: : → loserloser: 说我原文+推文持续引战然后退文 114.45.154.212 04/18 16:03
: : → loserloser: 本篇问题是引战的标准= = 114.45.154.212 04/18 16:03
: 标准就是当下海巡板主的标准,至于这标准合不合理你可以申诉
: 而此案不管是小组长和群组长都未推翻判决,即使你不喜欢也没办法
: : → loserloser: 没推翻也不代表可以这样搞吧= = 114.45.154.212 04/18 16:04
: : → loserloser: 单一推文觉得引战然后退整篇文 114.45.154.212 04/18 16:04
: : → loserloser: 不管你原文有没有引战 我觉得不合理 114.45.154.212 04/18 16:05
: : → loserloser: 拿出来讨论 就这样 114.45.154.212 04/18 16:05
: : → loserloser: 我不确定他用哪条 114.45.154.212 04/18 16:05
: : → loserloser: 一下3-3延伸 一下原文加推文引战 114.45.154.212 04/18 16:05
: 如同最开始讲的,退文与否属于合理范畴,并非因为单一推文而退文
: : → loserloser: 他所讲的就我来看可以说乱讲啊= = 114.45.154.212 04/18 16:06
: : → loserloser: 并且在末尾搭配大量主观臆测, 114.45.154.212 04/18 16:06
: : → loserloser: 所以 我不是讲4-7要不要订明确标准? 114.45.154.212 04/18 16:07
: : → loserloser: 不然板主觉得你引战就引战+退文 114.45.154.212 04/18 16:07
: : → loserloser: 被嘘烂就算了 今天随便抓一篇就引战 114.45.154.212 04/18 16:08
: : → loserloser: 加退文 我主张就是要订标准 标准怎么 114.45.154.212 04/18 16:08
: : → loserloser: 定就是讨论 iwin都一推人吵要标准 114.45.154.212 04/18 16:09
: : → loserloser: 一堆被嘘烂的都算引战= = 114.45.154.212 04/18 16:09
: 关于标准的部分,我没办法凭我一人给你更动与否的答案
: 根据根据C_Chat板规第六章,修改需要板主间达成共识才可以
: 而目前板主群近期确实有在讨论板规修改,但其不包含4-7,也并未有需要修改的共识出现
: 因此我会建议使用者如果想要用讨论的得出标准,可以提板务,并使用附议
: 依照C_Chat板规第七章超过规定人数后,可以移置C_Chat主板进行板务讨论
: : → loserloser: 不修是因为可以不用水桶很方便吗? 114.45.154.212 04/18 16:10
: : → loserloser: 这篇只是讨论 114.45.154.212 04/18 16:10
: : → loserloser: 改一下好惹 114.45.154.212 04/18 16:10
: : → loserloser: 单一版主如果可以决定水桶+退文那所谓 114.45.154.212 04/18 16:11
: : → loserloser: 板务 检举好像没什么存在意义 114.45.154.212 04/18 16:11
: : → loserloser: 这是后话了 主要是讨论4-7 114.45.154.212 04/18 16:11
: : → loserloser: 我申诉跑下来感觉就是"不太会"推翻 114.45.154.212 04/18 16:12
: : → loserloser: 到群组小组忽然又觉得有违比例原则 恩 114.45.154.212 04/18 16:14
: 比例原则是这篇,针对推文的退文的#1c1NF4ip (C_WorkBoard)
: 但#1c7g7uKo (C_WorkBoard)群组长最后的判决跟S板主的说明
: 都不断告诉你,不是比例原则的问题,是你这篇原文就违规
: 所以后续退文的步骤都是合乎程序及板规的
: : → loserloser: 我觉得是这样拉 关于原文4-7部分我有 114.45.154.212 04/18 16:14
: : → loserloser: 明确解释 没人有说有问题的点在哪 114.45.154.212 04/18 16:15
: : → loserloser: 小组长我不确定他是认为3-3延伸合理 114.45.154.212 04/18 16:15
: : → loserloser: 还是我原文就有问题 114.45.154.212 04/18 16:15
: : → loserloser: 原文部份我个人看法被判定4-7 114.45.154.212 04/18 16:15
: : → loserloser: 这样以后发文还有什么讨论空间? 114.45.154.212 04/18 16:16
: : → loserloser: 我搞不懂退文是3-3还是4-7 114.45.154.212 04/18 16:16
: : → loserloser: 问题在哪不是要问水桶的人吗= =? 114.45.154.212 04/18 16:17
: 这点我想我这篇文章最上面说明了
: : → loserloser: 所以我说 看法跟你不一样就要吃4-7? 114.45.154.212 04/18 16:17
: : → loserloser: 他说我有多处乱讲的阿 114.45.154.212 04/18 16:19
: : → loserloser: 实际上没有啊 114.45.154.212 04/18 16:19
: : → loserloser: 这样讲吧 说我乱讲被水桶 114.45.154.212 04/18 16:19
: : → loserloser: 你有看我回的文没= = 114.45.154.212 04/18 16:19
: : → loserloser: 关于他上色的部分我都有解释 114.45.154.212 04/18 16:20
: : → loserloser: 剩下就是个人看法部分 114.45.154.212 04/18 16:20
: : → loserloser: 不通的地方在哪? 114.45.154.212 04/18 16:20
: S板主认为违规,但S板主认定违规合不合理,属于小组长的范畴
: 而小组长也已经给出答案,申诉流程也已经跑完
: 真的不满意的话,他还是会出现在这里,你可以直接问他,就一楼那位
: 会不会回我不知道,不回的话可能要去别的地方找
: 后面推文的部分就属于我个人的看法,与你这篇原文内容无关,是我踰矩,就不节录
: 我向其他三位板主及使用者道歉,此篇谈论程序上的经过
: 总而言之
: 1.板主有没有因为你单一推文而退文
: 没有
: 2.原文有没有违规
: S板主说有、小组长说有、群组长未更动
: 那此判决应该无疑义
: 3.4-7可不可以订一个标准
: 目前板主群是没共识要修改板规
: 你可以选择使用板务的方式,取决于使用者您的想法
: 去使其他用者附议,并达到规定人数后进行讨论
: 板主群会依讨论出来的结果进行应对
关于文章违不违规 小组长? 我不确定职称有没有错误
该篇回复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711633348.A.B33.html
意思是不是当初裁判考量是因为单一推文
而不是因为原文
或是我理解有误原文就是有问题
若是原文有误
那本人对于4-7标准有相当大的疑虑
因为该板主认定4-7
"搭配全文,可见使用者所发表之言论与事实有诸多不同之处。
并且在末尾搭配大量主观臆测,足以认定为蓄意扰乱看板秩序。
请群组长详查。"
原文本人尽力查证结合个人过去经验发表意见以及也欢迎大家勘误
本着开放讨论的态度,却被板主以上述理由退文
何况如果我记忆没出现错误,当时推文过程中网友指正的部分我也查证后去修改原文
还是说这样算"造谣"所以4-7
若是因主观臆测就算4-7,算不算一种思想犯罪?
如此的标准是否有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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