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获mail通知 前来答辩
前头结论:该检举文不符合B-2-1违规定义,不是建议
不是洗文,12/20我只发两篇,以a搜寻再上一次是10/08
也不是乱版,我的检举有凭据.
详见以下
※ 引述《plzza0cats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之铭言:
: 一、违规文章代码
: #1ZeSpyP0 (C_ChatBM)
: 二、被检举人ID
: Emerson158
: 三、违规内容节录
: 嘘 csgod1325: 只有你觉得难看吧 可怜12/18 11:12
: 只有你觉得厕纸很棒吧
: ^^^^^^^^^^^^^^^^^^^^
: 以上这句"疑似违规",为被检举人修文后附加在第五行推文之下
: 本检举文仍检举包含4-7所有项次的违规,请版主定夺.
: 以上。
: 四、违反板规条目
: B-2-1
: 五、违规说明或佐证
: 该检举人 Emerson158 已在C_CHATBM检举多次,理论上很懂西洽版规,
: 也应遵守西洽与洽妹规定
: 但洽妹版规说明
先回顾我被检举之检举文
#1ZeSpyP0 (C_ChatBM)
其第四项
四、违反板规条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我已明确写出,该检举文所检举之违反板规条目为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即是指整个4-7
阅览整个C_Chat版规第四章部分
4-3没有分项 4-4四个分项 4-7两个分项 4-10四个分项..等等,每条分则有0到数个分项
在出去看C_ChatBM浏览几页检举案件,
检举标题标示几乎都是 4-X B-X-X 没有检举人写到分项I/II/III 甚至小分项一/二/三的
再点进去看已判决检举案,
版主群的下判方式几乎都是 违规/无违规 或 4-X违规/4-X无违规
哪有下判到分项甚至小分项的,
如果仔细去找,也许找的到几例,那也绝对是极少数.
现行检举人最通常写进四、违反板规条目方式都是写进大分则
版主群参考两造说明后自行判断哪一分项或小分项.
我的检举文亦同,我检举的就是4-7
我是更明确指出被检举人""""至少"""" 违反4-7-I-五
这个"至少"的字眼,不管修文前修文后,都存在
BUT
要是版主要是认为该文有违4-7其他内容,其他内容自然包含所有分项 小分项
当然可以自行判定
这跟我检举文所撰写第四项:
四、违反板规条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完 全 无 违
仍是在整个4-7检举范围中,
可是确实又太囉嗦不明确了,
是故我在下方推文回复:
推 Emerson158: 您说的是 不该太复杂1.169.69.118 12/20 23:31
原文下方改成:
构成至少4-7第五项的要件该当
故被检举之文章应违反4-7〔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比原先文意表达更简单.
因此
: A-1-2 检举文章标题与内容,一篇应以一ID一文章为限。
: (检举违反 C_Chat 板规 4-4、4-7-1-3、4-7-1-4、4-7-1-6 及
: C_ChatBM 板规 B-1-4 除外)
: 多ID于同一篇文章内违规、或同ID多篇文章违规,应分别检举以利两造答辩。
: 4-7只有4-7-1-3~6可以多重检举,
根本不是什么多重检举,
我的文章就是检举4-7这个分则,
再复制一次 或自己去文检举文看
四、违反板规条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检举人拿A-1-2作例我认为也是错误,这条文意观之是ID数对应违规文章数 的检举细则.
: Emerson158一口气检举4-7所有版规包含以下:
: 4-7-1-1
: 4-7-1-2
: 4-7-1-3
: 4-7-1-4
: 4-7-1-5
: 4-7-1-6
: 4-7-2
举再多分项也无关
再复制一次 我检举的,就是4-7
四、违反板规条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请标注违反之板规条目于此处
而你至少违反 4-7-I-五
: 已违反A-1-2 原则,已造成乱版嫌疑
: 个人认为 Emerson158
: 已违反B-2-1规定 无意义之乱版文章
: 11:59新增:
: 使用者Emerson158已承认有意/无意造成乱版违反B-2-1
: 因此违规文章已修改 版主可去看修改前内容
我从未承认自己造成乱版,亦从未自认违规 检举人plzza0cats任意曲解我的文字表意
此行为很有可能造成版主错误判读案情 已经另行文说明
: 推 Emerson158: 您说的是 不该太复杂
如前方所述
以上答辩说明,
另一案情况相同,明日再复制此答辩文作另一次答辩
请版主群仍可视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