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提案修正C_Chat板规3-7永久水桶规定

楼主: linzero (【林】)   2021-11-19 21:49:11
觉得问题在情节严重与否
以及后续衍伸版主心证问题
像原文举例的那个一个签名档永桶
这案例对比之前申诉逾期
就可以用整体当成一个事件来罚
或者同样一次板友间吵架吵到4-5、4-7的情况
如果在同一篇文里
不管炒多大吵多常吵到几百页
也只能各一次4-5、4-7
若说4-5还有情节严重者可以桶久点
4-7则没有
而且印象中,很少会用到情节严重者
而这也牵扯心证问题
但若同一次吵架
在多篇回文中发生
那吵几篇就可以桶几次
也就是以现行板规跟实务经历来看
罚则轻重与否其实问题很大
现实法律经常会用到轻重与否
不过也是常有争议
而板规本身有些有可量轻重的条款
有些则无
本身就不够完善
而实务上也很少加重处分吧
大概是心证是一种被厌恶的方式
有些板友跟板主也是倾向尽量减缩心证空间的方向
心证用的多
小组上诉大概也变多
所以想少一事就少一事的
也会渐渐往这边靠拢
也常发生以往惯例也不管了
就钻研板规文字上解释为主
而有些情况也算是板规上的文字解读差异导致一些问题
像以往的永桶标准也常有纷争
简单说
理论上最佳方式是依情节严重与否来判定惩处程度
不管是水桶时间,还是永桶标准
但这样问题也很多
因为版主会更换
逛西洽也没啥限制
选板主限制也没啥
标准浮动会很大
所以心证经常被诟病
导致有时会改版规改向明确的定义,最好简化成数字
像4-4
所以也常有人在讲禁字表
也是同样概念的产物
如果要这样朝明确板规演进
那水桶时间多寡
是一罪一罚、一罪多罚还是统整再罚
永桶标准等议题
也可能会朝明确简化的方向迈进吧
这样要简化省麻烦
就会对某些情况不公吧
那这就可能是取舍上的问题了
像一篇为单位来罚
这样判决简单、心证空间小
但一个签名档永桶就可能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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