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p1877 (低调之神)
2021-09-05 14:45:10原文恕删,我还是觉得配合C_Chat应该要这样啦...引用我以前的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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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RQoHv2F (C_ChatBM) [ptt.cc] Fw: [政见] pp1877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33748345.A.08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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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立 4-2 争议文章违规,分为轻度重度以不同罚则处理,
用意是提供板友检举失控的讨论串、系列文等文章,
这样就不必在那边猜板主有没有看到或有没有想要阻止。
(2) 4-5 人身攻击违规 改成只处理个人(当事人检举)的部分,群体攻击移至4-7。
顺带一提C_BOO没在管人身攻击,请自己诉诸司法控告谁谁谁对你人身攻击。
(3) 拟立 4-6 私人恩怨违规,分为轻度重度以不同罚则处理,
即原本"4-7Ⅰ三 文章内容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经当事人检举者。"
用意是可用轻度罚则来处理板友非于C_Chat发生的事被过度针对的纠纷。
顺带一提C_BOO一般没在管私人恩怨,除非你影响到整体板面秩序。
(4)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细项调整或删除并改为分轻度重度以不同罚则处理,
包含前面 4-5 人身攻击违规的群体部分,通常会以轻度(可能水桶7天)处理,
我认为因为板上的群体无法客观定义,所以那种地图炮言论应以引战来论,
这样更能保证处理原4-5群体部分不会让检举人有对号入座的嘲讽感。
顺带一提C_BOO没在管引战,敏感话题不必担心谁崩溃或谁玻璃心。
其实板主们认定带有负面含意而成立违规的人身攻击并没有啥不合理,
但更多时候只是板主认为这词在当下不能完全放任随便大家说会形成钓鱼场面,
所以我觉得人身攻击这部分最好设成仅由当事人是否在意而检举再行判断较好,
当然不是说这样就可以各种地图炮怎样,我只是把这部分移到用引战来判定,
然后我分成了轻重度,但标准上想怎么罚还是让板主决定,
可是至少不会每次都30天起跳,这往往会让很多人觉得这样也罚太重,
虽然反过来讲也可以说原本觉得不到30天程度的可以不罚的会改罚7天,
但我觉得应该没有什么板主会想做到那个地步,通常只会变顺势罚轻点而已,
所以这样的改法能让不少原本认定的禁词可以变相解禁或借此放宽很多,
人身攻击只看个人,所以对方不在意不检举就没差,这点虽然跟以前看起来一样,
可是这样再也没有非当事人能检举该词群体人身攻击,板主对这词必须判违规的窘况,
尽管那次群体人身攻击根本没引起什么争议,为此判罚难免会让人有文字狱的感觉,
而只要移到引战,就能变让板主判定这事是不是不行,能斟酌情况的范围就更大,
如果没出啥事,板主可以不用因为谁提到了个肥宅什么厨的就只好把他送入水桶,
当然你们说如果明明无心钓鱼,可是愿者们自己疯狂入渔网怎办?
这我也没办法,你们得记得这里板旨是和谐,只要上升到那地步,板主很难不判任何罚,
不过就算把这些事情设到引战,板主也仍是有权选择逆风不罚,看个人怎么发挥囉...
至于摆明板外私人恩怨针对的移出引战也是有其用意,这不该看是否算引战来判断,
失控讨论串或系列文是供检举用,大家都知道检举有实质程序意义,所以不用再多讲,
结论是这部分的改法也算是板主扩权,但整体来说可以宽容的空间也会更大,
正常的话一般会顺势变成旧标准改轻罚,当然我也得先声明不论怎改都有利有弊,
仍担心滥权也可以设计成单一板主主动判的就7天,板主多数决才能30天以上,
不过我当时提这些是被那时的板主强烈反对,幸好我没资格参选,
那次我也只是顺势提些意见跟提醒某件隐板讲过却不鸟我的事还有宣传C_BOO而已,
总之看现在新板主们有什么想法吧!当然也欢迎板友们集思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