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执行多件永久水桶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1-08-15 09:21:19
经过其他板主提醒后,#1X5aZ-hr (C_ChatBM)、#1X5-8TYZ (C_ChatBM) 的原认定废弃
在此重新修正说明如下:(这是我最后一次回应本系列文章)
一、假如使用的计算方式以2017年以前的版本为主(撇开中间时期其他历任板主的认定方
式不谈),确实的, an94mod0 板主在首篇文章提到的所有十六位使用者皆应予以永
久禁言。
注:#1Pk_DFeH (C_ChatBM)、#1U3n0uk1 (C_ChatBM)、#1X5XNpPY (C_ChatBM)
二、关于“溯及既往”的问题,同前一段叙述,从当初的说明来看,若惯例是以“违反板
规次数达十次时,即永久禁言”来看,应无相关疑义可论。
三、关于后续衍生出之“重新计算”的问题,根据群组规第三条第四项:
“设有警告条例的看板或小组请务必注意,警告也算是看板罚则的一环,为避免恶意
再犯及统计上的争议,请不要加上重新计算的时限。”
以及第四条第二项第六款:
“不论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恶极之永久水桶,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审,有
疑虑者请依照站方或群组申诉条款之期限规定,向所属组务板申诉。”
是故,在上述规定有新修订以前, C_Chat 板的违规次数自无法由任何板主在板规中
制定“清零”的时间点。
如其他板主同意此篇说明,将回到 C_Chat 板公告说明前述内容,并执行相关判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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