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4-4-I条文建议微修

楼主: IokUdiefirst (武汉肺炎)   2021-06-01 22:50:54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汉肺炎)》之铭言:
: 目前条文
: 4-4 〔洗文违规〕
: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   4-4-I其仅约束板友的发文“频率”,并赋予四位板主有各自的裁量标准,
: 然而其板规所赋予板主之自由心证裁量权,应只有发文频率,如多少时间内发了多少篇
: 判定违规,未施予板主能够依照发文内容而裁量的权力。
:   故现行有缺陷之板规可能之负面影响有:
: 1. 使得发多篇优文的板友不慎入桶。
: 2. 板主不慎越权,过度行使裁量权造成争议。
:   
:   建议修改方向
: 4-4 〔洗文违规〕
: Ⅰ 短时间内大量发无意义文、回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   举例啦 ,详细的看板主们怎么订。
: ============================
:   补充说明
: #1VcoEc-a (C_ChatBM) DERC一天九篇 A和R板无违规
: #1Vd3ist5 (C_ChatBM) 云柱一天8篇 J、D和R板给违规 R板???
: 由#1ViMJts_ (C_ChatBM)可知 篇数上不同版主有不同标准 没问题
: 但同个版主“若”要有不同“篇数频率”标准,现行板规是没有赋予这项权力的
老早就嘴过了 我觉得直接废除4-4就好
有问题就4-7解决 板皇无敌条款就好
假设维持原条文 名人优文被桶就会吵不合理
假设像之前提的要裁量文章有无意义 又会被嘴什么叫作无意义
基本上就和4-7重叠到了
那直接放到4-7来办就好 不用管那么多
而且假设4-4要加入心证判定文章优劣
那反过来说其实篇数频率不太用看
我只要看到有人发复数篇文就先检举
反证标准是心证 我觉得他废文又不只一篇就先检举看看再说
这样麻烦不如都改成4-7解决比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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