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提升4-1管制范围,处理废文的方案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20-11-09 16:48:06
前言:
由之前VT板务连署可见部分版友对于现今“废文”过多的情况有所不满
VT反而只是另一种工具,就算VT发文减少,依旧会有人用其他工具洗废文
为了应对此现象,因此提出本计画。
主旨:
借由提升4-1目前主文的判决水桶日期,另外修改部分条文
将“ACG点薄弱”、“疑似借由ACG点偷渡其他议题讨论”等常见且普遍认定为“废文”
的情况明文化进行管制。
规划的条文:
4-1 〔无ACG点违规〕
Ⅰ 发文而文章无ACG点者,处直接水桶七天以上。
Ⅱ 回文而文章皆未达以下二款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七天以上。
一 内文有ACG点者。
二 可由内文判断与引用文章直接相关者。
Ⅲ 转文而文章无ACG点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4-2 〔轻微ACG点违规〕
Ⅰ 发文而“ACG点薄弱”者,处水桶三日并删除文章。
“ACG点薄弱”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单纯历史或者非ACG作品的原作文。“例:三国文”
二、不同作品角色、剧情假设文且内容薄弱者。“例:茶度到鬼杀队如何”
三、现实或者虚构人物假设文且内容薄弱者“例:馆长可以当什么柱”
四、玩梗或者使用特殊用语以致多数人看不懂内容
五、极度缺乏常识或根本不做功课的伸手询问文。“例: 漫画好看吗?”
六、补点偷渡其他议题讨论或者玩梗文。
七、跟风本版或者他版文章标题或重大议题且内容薄弱者
八、以非ACG新闻联想但过于脑补
九、其他情况经多数版主认定ACG点过于薄弱者
Ⅱ 转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Ⅲ 本条违规之判定,应经过检举后由板主进行多数决。
若由单一板主主动处理时,仅可删文不得水桶。
说明:
4-1板规规定就是明确的有无ACG点 (虽然有无点认定依旧有裁量空间)
然而常见的废文,多半是具有部分ACG点,但是另一方面也让人觉得“这文章很废”
用4-1直接处置会有疑虑,但是这种文章也会给人废文的反感。
因此4-2把目前常见的废文情况列出来,如果文章内容太废,就算是有ACG点不会违反4-1
依旧可以用4-2处置掉。
然而,因为这部分是处理“已经有ACG点,但是过于薄弱”的部分
主观裁量空间会更大,若仅由单一版主海巡或者处理,则又可能流于版主太过主观认定
因此本条规定必须经由检举并且多数决后,才能下处置,以减少个人判决的风险与空间
但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效率的不彰。
因为只有水桶三日,还需要检举加上多数决,文章可能也早就洗上去了
对于废文的遏止效果则有待观察。
所以另外规划若由单一板主海巡时,仅可以删文 (且一样要备份)
但不能直接水桶。 (这一部分还有板规第三章的冲突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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