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何可以私信申诉

楼主: jschenlemn (sinra)   2019-12-31 12:30:42
※ 引述《jerry7668 (回归初衷)》之铭言:
: #1U2bmrV1 (C_GenreBoard)
: A-2-5 若无正当理由(如涉及隐私、吃罚单等),请勿私信板主进行申诉,
: 未于信件开头叙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视为判决依据。
: 请js版主解释
连同推文解释完整一点好了
12/26小组公告前,C_ChatBM不被小组认定为正式申诉管道
就算没有在C_ChatBM先发文申诉
只要有跟板主私信反应沟通。
就能前往小组板“申诉”
所以对于判决私信反应的话,就算没有正式于C_ChatBM发文进行“C_ChatBM的申诉”
就算板主依据“A-2-5”不处理或者无视
一样不影响前往“小组申诉”的程序
所以我在小组的回文第1点才会说“完整沟通过程”而非“申诉完成”
但12/26小组公告后就不一样。
如果我没理解错误,C_ChatBM的申诉已经被小组规认定为程序之一
那么往后无正当理由私信沟通都会视为程序不完备了
因为我回复给当事人私信的时间正好就是公告发布的当天
所以我并没有注意到无正当理由的私信沟通不视为正式申诉管道
信中有提到申诉要去发文,但也提到如果要去小组私信就可以
虽然可能是我对小组规理解有错
但申诉程序完不完整是当事人自己要去注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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