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还没有判决, 但似乎有版友误解版规.
拟在此先行申诉供各位版务人员参考.
针对下列四项错误的检举作出说明 :
4-1, 4-5(第Ⅳ款), 4-7(第Ⅰ款第二目、第六目), 4-13
4-1 〔无ACG点违规〕
Ⅰ 发文而文章无ACG点且情节轻微者,处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Ⅱ 回文而文章皆未达以下二款规定而情节轻微者,处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一 内文有ACG点者。
二 可由内文判断与引用文章直接相关者。
Ⅲ 转文而文章无ACG点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这篇文章是comiket的问卷调查, 完全有ACG点, 故4-1很明显不成立.
4-5(第Ⅳ款)
4-5 〔人身攻击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
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Ⅲ 前二项之违规,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Ⅳ 主词明确且使用之言词有负面攻击之意义者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肥宅在宅圈本身就是一种自嘲的亚文化, 甚至都有不少人说我肥宅我骄傲,
故直接认定肥宅是人身攻击, 于情于理都是不合.
魔人也不能说是负面词, 在更多的情况下, 魔人指的是对某件事非常执著的人.
如:
游戏魔人
https://gamebebe.blogspot.com/
Steam 魔人排行榜让人瞠目结舌,手滑冠军拥有 14,979 个游戏
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141438
所以说魔人是攻击谁是难以成立的.
另这项人身攻击本身定义不明确,
例如当某个youtuber或官员嘲笑ACG时还不能在版上嘴回去吗?
故人身攻击应该是要以版内ID互相攻击为限.
4-7(第Ⅰ款第二目、第六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一 板主S争议文或者M违规文后,仍继续发表或回复相关文章。
二 经板主群多数决判定蓄意引起争议者。
三 文章内容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经当事人检举者。
四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支持粉丝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关作品粉丝之间纷争者。
六 文章内容意图扰乱看板秩序者
Ⅱ 转文而违反前项规定者,处直接水桶三个月以上。
Ⅲ 三组以上同IP视为同使用者,若皆违规水桶皆加重一年,
对判决不满得申诉小组暂缓执行并送帐号部查询。
第Ⅰ款第二目, 明显不成立,
板主群从未因讨论日本ACG事情及日本政治开罚之先例.
第六目, 这项应从实质认定来看,
本篇文章发表后, 除极少数版友不明原因极度激动外,
多数版友推文皆十分平和, 且衍生出不少优质的回文讨论, 增进版上的阅读体验.
故本点也不成立.
4-13 〔本板看板事务与风气违规〕
Ⅰ 有以下情事者,处直接水桶一周。累犯者,处直接水桶二周以上。
一 非经7-1程序,或非[板务]、[统计]分类发文、回文讨论
本板看板事务、看板风气者。
二 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分类下,讨论其他议题者。
Ⅱ 转文讨论本板看板事务、风气者,处直接水桶二周。累犯者,
处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但转录与本板看板事务直接相关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这项最大的争议点, 是仅仅说出版上的某种情况, 是否就是讨论版风呢?
当然不是!
所谓的讨论版风, 是以特定的标题,
并以询问的态度向不特定多数版友说版上态度如何如何, 这才叫讨论版风.
当直接说版上的xxx像ooo的时候, 根本不构成讨论版风的理由.
难道
发萝莉cosplay照
其实西洽版众也太热情了吧, 西洽看到萝莉文怎么就有那么多...ooxx
我484要报警了?
发伪娘动画串
其实从推文也看的出来, 西洽人的性向好像怪怪的.
不然怎么那么多错字, 是都在单手打字吗?
上面这类文若不是讨论版风, 则我这篇依例也应不是讨论版风.
故4-13不成立.
以上说明供版务人员参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