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文章代码
#1TBIz5zw (C_ChatBM)
请贴上欲申诉之判决文章之代码,以便版主查找判决文章
二、申诉人ID
jerry7668
由于单篇判决可能包含多个ID,同时本板非当事人申诉不受理
请申诉人标注自己的ID,否则版主恕不受理
三、申诉理由
既然JS版主都把以前判决拿出来 那我来讲一下
推 jschenlemn: 好玩的事情是杰瑞明明被这样闹过 61.56.152.125 07/16 18:05
→ jschenlemn: 现在重复一样的事情来闹 61.56.152.125 07/16 18:05
→ jschenlemn: 小组都判过了 61.56.152.125 07/16 18:06
→ jschenlemn: #1Qdr9bU6 (C_GenreBoard) 61.56.152.125 07/16 18:06
当初的案子为
#1QWiRx4A (C_ChatBM)
推 jerry7668: 4-10违规 1.163.185.179 02/17 09:03
→ kopune: 4-10违规 218.164.213.113 02/18 12:22
推 HomerEDLee: #1QYXN1kd (C_Chat),已处理 123.192.63.112 02/19 08:28
看清楚
我已经用4-10判违规了
然后当初板友申诉我怎么说的?
#1QZE7Qyp (C_ChatBM)
4-20 这条板规是给板主在 板规未详尽但有人违反上位法概念的时候
给与板主处理这些人的权限
4-10的建立就是根据学术网络规范而成立 也就是下位法概念
板主群已经判决4-10违规 已给予水桶处分
也就是说
我今天已经用4-10这个下位法做过水桶处分
我4-10已经处罚了 我4-20再罚一遍就很奇怪 因为这个判例一开
以后就是板友会除了原本板规的水桶再多吃4-20一条
也就是一罪不二罚的原则
跟本次检举案是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一 请问JS你提出来的 当时板主群有没有用4-10做处分了->有
请问现在有吗?
二 既然你都提出来了 那篇判决开头怎么写?
如同 jerry7668 板主所言
4-20 这条板规是板主在板规未详尽但有人违反上位法概念的时候,给与板主处理权限
C_Chat 板板规对于“台湾学术网络规范 第十条”已有 4-10 这条板规的下位法延伸
也就是当时小组长亦认同我的观点
也就是
4-20板规的设立 本来就是因应板规有可能未详尽导致板友有可能钻漏洞
让板主所使用的板规
也就是避免板友钻漏洞以及板主说什么因为板规这样写阿 所以我无法处分这种事情发生
所以 4-20 这一条 本就是给板主判决的权限
不是能不能 只有想不想
因此JS板主的判决
很明显有问题
以上
请于此处说明申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