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4-17

楼主: jerry7668 (阿J)   2019-04-08 08:53:42
4-17 〔删除推文违规〕
Ⅰ 发文、回文、转文而未经当事人同意删除或修改推文者,处直接水桶
一周以上。但其分类为[讨论]者,或其推文违规者,不在此限。
Ⅱ 转文而未经当事人同意修改转文推文者,处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但得迳行删除之。
我想版规写得很清楚
只要不是当事人同意 就要直接水桶
为何有以 删推文者非故意 来判决无违规?
那是不是以后删推文者 只要说非故意就可以不用负责?
请问版主怎么认定 故意还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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