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恢复旧板规中 有关政治动机跟拉票的规范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8-06-13 00:01:50
因为K板的文章推文已经变成乱战,重新整理一下当前论述。
我于首篇的诉求:
恢复
6-2-7-2 讨论时带入要求支持或反对特定候选人及政党相关言语。
并将
6-2-7-3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之政治倾向。
改为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受雇于某政治团体。
(当然,如果有发文纪录或其他参照一并附上,那就是有证据的指控,不属臆测之流。)
K板:
1.6-2-7-2已合并至4-11
2.“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受雇于某政治团体。”中,
“党工”可以4-11论,但“五毛”尚在犹豫中。
我:
1.五毛这词本来就是贬抑的,就是中共的党工(网军)的意思。
2.臆测板友收取特定政治团体的钱(薪水)并因此带风向,
实为质疑其人格跟发言动机,应属人身攻击论。
K板:
“所以说是希望加进4-5还是4-11? 至于疯狂跳针引战挑衅的是可以用4-7啦”
我:
故真的要将我的诉求归纳进现行板规处理的话当为板规4-5中关于人身攻击的部分。
F板:
1.不认为“臆测板友收取特定政治团体的钱并带风向”属于人身攻击4-5,但可投票。
2.指称板友为“党工”属于4-11提及中华民国政治议题判4-11,而“五毛”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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