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MTL板友的建议我也有想到
不过我是打算提出用"临时条款"的方式
在选举前1个月或2个月 增加4-11的相关罚则
目的是为了防止 台湾和中国的各种"政治工作者"来希洽"工作"
不过要严格到什么程度 我还在思考中
例如:是否连候选人或政治人物的ACG相关政见/政策新闻 都要禁止
回到Z板友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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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
恢复
6-2-7-2 讨论时带入要求支持或反对特定候选人及政党相关言语。
并将
6-2-7-3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之政治倾向。
改为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受雇于某政治团体。
(当然,如果有发文纪录或其他参照一并附上,那就是有证据的指控,不属臆测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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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虽然已被前板主精简掉了
但我是还会算在现行板规的4-11中
例如 在一篇政治人物ACG政见新闻中 有人推了“这个政策好 这票我一定投”
这个被检举我会判4-11
至于 “无证据臆测并攻击他人受雇于某政治团体。”
如果是很清楚的指出是 台湾政党的党工
例如 “你汁汁党工喔” 这个被检举我会判4-11
(谐音也算)
至于"五毛" 原意是受雇于中国政府的网络工作人员
但我感觉啦 现代的孩子似乎把"亲共者""亲中者"甚至是"中国人"都能说是"五毛"
所以是否要禁止说人是"五毛" 这我还要思考一下
大概是这样吧 有什么好建议可以提出
但别在我这串下吵架 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