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4-10 medama

楼主: medama ( )   2018-02-01 01:35:46
※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原文为转贴新闻 https://goo.gl/82mVXb
: 新闻内仅提及“违法漫画网站 漫画村”,除此之外并未讨论盗版媒介
: 但经过详查之后,
: 漫画村官网表示其本身并非违法网站,并未上传任何漫画
: 只是类似google搜寻引擎,使用者可借由漫画村连结到其余网站的图片
: 未触犯日本著作权法中重制之规定
: 也没有触犯台湾著作权法的散布规定
: (散布:著作权法中指的是移转所有权让与第三人 例:贩卖盗版漫画)
: 因此应非违法网站,请版主详查。
: 另想请问,
: 汉化组翻译的漫画已触犯著作权法中“重制”之规定,
: 如果版上出现
: 1.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
: 2.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
: 3.明显可辨识为汉化组等非正版授权漫画之图片,且上面有汉化组名称浮水印及网站连结
: 这三者会触犯版规4-10吗?
原文推文太长了 我总结一下
版主有关违反版规的判决是:
推 jerry7668: 4-10违规1.163.186.177 01/23 22:42
推 jerry7668: 禁止讨论非法acg媒介1.163.186.177 01/24 00:22
推 surimodo: 4-10 违规115.43.239.55 01/24 14:44
推 HomerEDLee: 违规60.249.181.117 01/25 23:01
推 jerry7668: 4-10 散布也算阿...1.163.189.186 02/01 00:36
但我在前篇已详细说明“漫画村”难以判断是否为非法网站
目前唯一公开认为其为非法网站的只有新闻媒体的报导
不像汉化组已经有日本法律及警察判定为非法
所以该篇转贴文应该没有触犯版规“禁止讨论非法acg媒介”的部分
而版主今天又提出我的该篇文章触犯“散布”
但我并未散布任何版权物 也没有贴出任何网站的连结
所以应该没有触犯版规“散布版权物”的部分
建议版主是否能用裁量权修改公告,以情节轻微无触犯版规解桶?
不然照同样标准去判的话
版上有贴汉化组浮水印的图片恐怕都要进桶了
更何况有的汉化组浮水印上面还会带网址 比我那篇还严重
(我那篇没有网址 没有图片 只是提到网站名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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