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这段期间4-7相关争议

楼主: jerry7668 (阿J)   2017-09-22 15:34:23
由于自请水桶期间
还请S板主转发于主板
根据板规
2-2
Ⅴ 如遇紧急情况,板主有权公告附注条例或暂行条款,效力等同板规。
惟其时效不得超过一个月。
这两天很明显有大量板友针对4-7来衡量板主标准
而我自己也在这段时间在判断上出现双重标准
也造成接下来的争议
在此道歉
也因为如此
目前检举相关4-7我都先判无违规
追述既往至#1PmY14YD (C_ChatBM)
这篇检举文开始之后
到此公告之前的所有4-7相关检举文
有被水桶或退文的我已请s板主做处里
至于此公告之后的4-7相关检举文
由于目前相关争议只有我跟s板主讨论势必不会服人
我希望等到新板主上任后一并讨论4-7相关执法标准
并且新的执法标准会公告后执行
在这段期间的4-7相关检举文一并统一使用新的执法标准
我跟s板主都先不会判决
如新板主上任后愿意一起判决
那就四位板主判决
如新板主认为这段期间检举案应由我跟s板主负责
那我跟s板主也会使用新的执法标准来判
最后 这两天的争议
让许多板友受到困扰
在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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