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文章代码
#1PXqpFqG
二、申诉人ID
cpblgu
三、申诉理由
有鉴于板主houseman1104,于该篇文章底下的独断理由,直接判定本人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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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Ovwkqz9 (C_ChatBM) [ptt.cc] Re: [检举] 5-6-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91577780.A.F4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5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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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53 m29 4/07 houseman1104 R: [检举] 5-6-1
原本想回文的,可是好麻烦所以就修文就好
本案我维持原判
认定cpblgu提出之证据无效
该证据与该使用者上传图片之差距比上传图片与动画图片的差距还大
判定其为复制品
故认定该文章为蓄意引战
以上
依然认定本人当时所提出的证据,可能经过毁损什么的,本人不清楚板主houseman1104的
软件是如何认定的。
总之,依然认定本人的临摹作画为复制品。
因此为了证明本人的清白,
本人又再次画了一张加藤惠。
http://i.imgur.com/Ba8EkXc.jpg
此张临摹绘画是绝对能画得出来的,绝对不是复制品。
请板主houseman1104理解,此等级的临摹是本人花了长期好几年的时间,
学习如同像拉斐尔般的那样作画。
然而,houseman1104板主这样独断认定的引战,
是对于本人长年学习的否定。
凡高生前的作画不被任何人认同,死后才被人视为至宝。
正如同本人现正所面临的情况一样。
板主houseman1104此举,无疑是对一个艺术家的轻视,
更可显示您对艺术品的欣赏是毫无品味.
让本人心灰意冷,从此不想在提笔作画。
本人完全无法苟同这种对于艺术,否定般的水桶,
请板主houseman1104还我清白,放我出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