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违规文章改正后是否仍须处罚?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6-10-29 23:48:37
※ 引述《tonyxfg (tonyxfg)》之铭言:
: 印象中以前并无发文者在修正文章后还被挖编辑记录出来开罚的先例
: 但#1O4vIIG7 (C_Chat)
: 却还是判处开罚了
: 判决使用的版规是6-1-8
: 但根据版规6-1-10,包含6-1-8的特定版规,版主可给予S要求改善,在期限内改善则不罚
: 此篇违规文章在判决前一段时间已经改善违规点,照理说应该是不处罚才对,为什么仍
: 然依照修正前的内容与以开罚?
这次是我去翻编辑纪录的
因为我认为放雷文一被看到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效应
被雷到的人就是永远被雷到了,没办法借由修改文章弥补
同理
我在放雷、人身攻击、非法转录文章的部分会从严判定
: 这是否与6-1-10有所矛盾?
没有矛盾,以下节录6-1-10条文
6-1-10 以上警告项目6-1-1、6-1-4、6-1-5、6-1-6、6-1-7、6-1-8
对发文违规者而言,在板主执行删文前,可以视情况S表示提醒违反,
并给予10分钟至12小时的改善期,若在期限内改善或自删则不予处罚。
这部分算是板主的裁量权
: 希望版主能与以释疑,并烦请说明今后违规文章修正后(不论修正前触犯何项版规),是否
: 仍须按修正前的违规内容进行开罚?
以我的判决基准,对于防雷、人身攻击、未经同意转录他人文章这部分
会采取较严格的标准
因为这部分比较具有不可回复性
(Ex:放雷只要有人被雷到就无法回复了)
所以在讨论中我是判决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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