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uj9648 (台中小李)》之铭言:
: 因为曾经有网友在分享雨波的文章下面批评她,因而被她告上法庭,因此遇到雨波相关的任
: 何文章,请各位务必遵守网络道德、温柔善良,请务必务必注意自己的留言。
: https://www.league-funny.com/gossiping/article-334915
: 相关文章应是多到数不完了,这边就不做科普。
: ※ 引述《outsmart33 (outsmart33)》之铭言
: : 银盾级个人势cosplayer兼youtuber
: : 全台社群总追踪数最高,IG粉丝破百万的雨波
: : 这两天在自己的X aka 推特发表新的cosplay作品
: : 对象是当红手游棕色尘埃2的白日梦兔女郎墨菲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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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出来回一下,虽然是5年前的事了但毕竟是我第一次被告,所以不起诉书一直留着当个纪念
当时我在文章中回的是,感觉外面要下雨了欸,就这句话就被告了,其他被告的版友也大多是提个“雨“字就喜提传票一张
真要说你如果是骂个什么贱人、臭鲍鱼、母猪之类的我能理解毕竟这些话就真的很难听,但就一个雨字这不就文字狱吗
当时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书有打去跟侦查佐询问一下,听他说一次告了20几个人,那因为我说我住高雄他直接就跟我说可以不用上台北做笔录,其实警察他们受理案件大概都看的出来会不会起诉
后来案件转移到桥头我是有去开侦查庭,内文另一个版友甚至当天没到场检察官也是直接给他不起诉
所以这样浪费司法资源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