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层面而言黄牛票是被社维法64条之2给规范
但撇除这条法律的限制与非正当手段(如骇客 程式购票)
如果是正规手段像一般排队或是用手机去点票
为什么比赛门票和演唱会的票不能低买高卖
这种非基本生存所需的东西为什么需要法律去限制买卖手段与价格
如果是认为这种没有报税 国家少赚一笔 那就针对这个行为加入报税机制
如果是认为购票手段有问题 那就针对程式购票等用更严格的规范去限制
如果是认为有价格垄断的问题 那是否考虑用公平交易法来管理
如果不是以上三点问题 那低买票高卖票跟一般商业模式到底差在哪里
否则为何游乐票需要用社维法特别管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