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脆上面看到有人贴了“动漫就是支语”然后就战到不可开交,本来想讲些什
么不过这问题说起来很复杂,想着想着准备动手写的时候脆已经战完改战男性凝视
(然后这也战完了....吧),老头我已经跟不上时代了QQ 不过都决定要写了还是找
个时间整理一下,不然一直放在心上也是怪怪的。
“动漫”这个词会战到很难解释是因为两岸用法有歧义,如果是像“鼠标”、“内
存”这种可以对照的用语那只要支语警察出动就完事了,“动漫”会这么麻烦就是
因为同一个名词两岸用法不同,而且论渊源是台湾这里比较早。
在台湾,“动漫”相当于“卡漫”,是动画+漫画(卡通+漫画),例句:“动漫社/
卡漫社因为人数不足要被学校废社了。”然后动漫除了动画及漫画之外还可以扩张
解释到相关的娱乐产业如游戏、模型、轻小说,相当于ACG的用法。
讲到这里又有问题了,那就是“动画”是什么。
动画原本是指非真人拍摄的影片,除了我们追番的“卡通动画”之外,布袋戏、皮
影戏、黏土动画等都属于这个类别。可是在台湾讲到动画实际上就是指卡通动画又
是什么原因呢?
时间要回到一九八零年代,那个没有SJW、MEGAZONE认证的美好年代,这时日本因为
泡沫经济有钱到不行,台湾也开始有钱,然后录影机普及、第四台兴起,在那个没
有版权问题的年代(没有版权就没有盗版QQ)到出租店租录影带回家看的孩子长大
了,有的不再看卡通了,有的成为动漫爱好者,接下来呢?
当时台湾的动漫产业是一大片几乎无人涉足的蓝海(被漫画审查制度清干净了QQ)
嗅到商机的商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然而这时有个问题,在台湾卡通公认是
给小孩子看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难,也很简单,商人们用“动画”这个词取代了卡通(赛璐珞动
画),即使形式是一样的,他们塑造了“大人看的是动画,小孩看的是卡通,我们
不一样”的印象。就定义来说没错,就手段来说也不能怪他们,毕竟那个年代的
“我爱卡通”是没有卡通的儿童节目,第四台还出现过淫兽圣战....
总之就是在爱好者口中“动画”取代了“卡通”一直到现在。
那个年代拿纸笔涂鸦是很简单的,制作动画则是不可能的(当然还是有那种拿课本
的一角制作翻页动画的神人,我只是无法成神的俗物QQ),学生组社团可能取名漫
画社,但不太可能叫动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