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早就有了
奈良时代圣武天皇天平19年(747) 蓄钱叙位法(令)
位阶 蓄钱额 处置
5位以上正6位 10贯以上 遵循临时勅令
6~8位 10贯以上 进1位阶
20贯以上 进2位阶
大初位上 10贯以上 给予从8位下
初位 5贯 进1位阶
无位 7贯 给予少初位下
白丁 10贯 给予少初位下
还能买罪,养老律令定五罪的实刑可以用铜换取刑减免,称为赎铜
到江戸时代天灾饥荒时,因捐钱粮的功绩授予苗字带刀的许可
一堆籓财政不好捐钱换苗字带刀的许可或任官的例子不少
民间最发财的大概就放贷,中世的借贷都是高利代“一本万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