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之前说要排除虚拟作品这条
卫福部提案放在说明栏不放条文正文
以便保留弹性
有委员担心会不会法院不看或看了不鸟说明栏
司法院说检察官跟法官会参考
请问有没有法律专业的能分析一下
是不是实际上照样能禁虚拟
作者: poeoe 2024-06-19 09:47:00
该明文规定的就是要明文啦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24-06-19 09:47:00我听了真是快吐血 保留这弹性干嘛?当初会吵不就是要排除这种“弹性”吗?
作者: henshin 2024-06-19 09:52:00
还想偷渡啊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6-19 09:52:00弹性到底是要弹啥 = =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6-19 09:53:00
保留弹性,要嘛变双标仔,要嘛最后都是从严管很多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4-06-19 09:54:00保你妈弹性 恶心卫福部保弹性就是想等风头过了偷偷搞事啊
作者: henshin 2024-06-19 09:55:00
弹性就是X能你不能啦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6-19 09:55:00懂了 保留当皇帝的弹性
作者: macocu (傻傻的匿名) 2024-06-19 09:56:00
叫你举证,连个屁蛋证据都没有,还要在那保留弹性
作者:
visadanny (visadanny)
2024-06-19 10:00:00不明文规定就是让你觉得我有挡喔 法官自己不看的不能怪我对创作者就是 我明哲保身 不画好了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6-19 10:04:00查了一下以前法官判有问题的是用立法理由去判,所以把那个有问题的立法理由改掉确实有帮助啦
之前ACG相关协会都发文过了立法理由都讨论过N次了…当初就有说打算透过写在立法理由/修法理由去解决要不是没在关注大概就是瞎起哄吧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4-06-19 10:05:00只要不写进条文咱们就要力争到底!!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6-19 10:06:00没明文就看运气抽到怎样的法官,所以我们很多案件会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判法就是很多没写清楚虽然能申诉可以打行政诉讼,但...谁这么闲呢
但问题是法官会参考立法理由来判断的机率高不高阿?如果很低那还是没用啊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6-19 10:08:00以前被判罪的那几次都是被立法理由搞的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6-19 10:08:00没特别立场就会看,有的话就...反正这部分就看法官高兴
当初就是因为立法理由可能被连结,所以透过修法理由排除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冻) 2024-06-19 10:09:00
立法排除就会有人另外立法来规定排除的部分
以后要成为二次元创作者前,要先请律师才行真的不希望最后搞成这样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冻) 2024-06-19 10:11:00
立院保守多数,被针对立法一定死更惨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6-19 10:13:00以前就是立法理由有洞才会被判刑,今天把立法理由补起来应该就还好了
有在关注的应该都很清楚会走立法理由的原因了吧@@,怎么现在还在问
作者:
ttk620 ("╯▽╰)
2024-06-19 10:18:00卫福部立场踩很硬的说
作者: poeoe 2024-06-19 10:20:00
放正文就比立法理由好啊 能放正文干嘛不放?
以现在台湾ACG的支持率要走立法放进正文太难了,真的放进去一定是对ACG不利,走理由算折衷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6-19 10:23:00放立法理由就是回到以前啊。
正文和理由哪个优先还真的不太确定,有些法官会以理由优先来判
作者: frozensummer (冰冻) 2024-06-19 10:23:00
放正文又被保守团体烧起来,在吵一次吗?
而且以现在台湾的状态要走正规修法...一方面很难排进会期一方面赢不了保守团体
要担心的是那司长搞出的立法理由版本很奇葩才对,委员提案的立法理由没啥问题
作者: poeoe 2024-06-19 10:25:00
要烧哪边都能烧好吗 还以为放理由就看不到喔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6-19 10:25:00会烧起来就是过度解释法条的结果,那么修改立法理由已经排除原本导致扩权的原因了。
作者:
yellowhow (┴─┴~\( ̄□ ̄#)\)
2024-06-19 10:26:00等修好才知道吧(摊手)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6-19 10:27:00至少函释已经出来了
作者: Solonius (大哉问) 2024-06-19 10:27:00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也是很明确的写在法律里啊 实务上就变成有加就好 司法院的话听听就好基本没屁用
作者: poeoe 2024-06-19 10:29:00
看卫福部那么坚持要放立法理由 自己去想意义在哪啦还在相信立法理由欸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6-19 10:31:00iWin会扩权也是因为主管机关的法条解释啊。补充立法理由与已经完成的函释都有意义啦
作者: inmatao 2024-06-19 10:35:00
2013年法条上面就写“图像”了,怎么解释当然是看使用者啊,不然之前立委一直找卫福部协调干嘛使用者是依“法条内文”执行,而不是文字外的解释,你没写好就是看使用者脸色,想恶搞,人家还是可以依法恶搞啦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6-19 10:40:00但先前法官就是用法条外的立法原因判人入罪的
作者:
dukemon (dukemon)
2024-06-19 10:41:00可以去看一下维基,一审依法条判无罪,二审被立法理由判有罪的状况所以法官还真的是用法条外的解释来定罪的
没事 支持党~保持弹性的意思 就是之后找到机会就搞死你
行政机构一定要看法条,但法官可以看理由简单来讲是这样
台湾真的很酷,这种摆明是立法院处理事情的关中央政府然后立法院扩权这种法案不用花时间讨论。
作者: kobe0819 (岚影湖光) 2024-06-19 12:13:00
实务会参考立法意旨
作者: huwei200035 (POPO) 2024-06-19 12:14:00
又再偷渡...
作者:
b160160 (HG Life is Foo~~~)
2024-06-19 12:27:00有什么好弹性的...
作者:
vin850411 (BlackBear)
2024-06-19 12:31:00还在说没讨论的少看一点懒人包吧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6-19 12:32:00
民气可用时趁机拔掉的弹性阿 不用到修法程度就能改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06-19 12:44:00保鬼弹性 讲人话好吗
作者: dg7158 2024-06-19 13:37:00
在委员会里会做出这样的结论其实不意外,毕竟里面都是想加葱加盐的,重点还是排入议程后的审查毕竟友军要再这个阶段才出的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