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w050693 (线下潜水客)》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nK8zjTSHrjxiYseL/?mibextid=TrneLp
: 二月份延烧至今的“动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总算顺利落幕
: 今天我和 黄捷 委员、 沈伯洋 委员一同召集卫福部、法务部以及ACG相关代表协会讨论,
: 为了避免法令解释模糊,使二次元创作受限,会议中达成三点共识:
: 1.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之色情图画、AI生成之拟真色情图画依儿少性剥削条例规定处
: 里。
: 2.动漫(含二次元创作)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教育性价
: 值,依刑法第235条处理。
: 3.儿少不宜观看者,依儿童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请平台业者补正相关防护措施(
: 如警示性防护、阻拦性防护、严格年龄限制)。
: 会后再麻烦 #台北市动漫企划人员职业工会 代为发函请卫福部,对今日形成共识部分为法
: 令解释,让未来绘师们创作时,不需要再自我审查、处处受限,确保虚拟创作自由。
关于第二点很多人不知道有释字617的存在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98
简单来说就是很久以前有人因卖色情刊物被法办
所以一路权利救济到释宪
结论就是“人兽交、性暴力等无艺术性无学术性”(硬蕊)以外的色情作品(软蕊)
只要有适当分级和阻隔都不会被刑235法办
至于为什么之前吵说不合法呢?
就是那条儿少性剥削条例的存在
变成一条法说你合法但另一条在扩增解释后可能违法
所以才要依上位法(释宪)修正
我的理解是这样欢迎其他专业人士指正
啊伊布色图还有什么Y太的图记得早点删ㄛ
十年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