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之铭言:
: : (1)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一项物品一罚累加。
第 221 条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光用最低的这个来看
这犯罪成本跟去侵害实际自然人相同
然后实际侵害还有机会因为有悔意和解减轻
所以这是在鼓励什么?
: 我猜剧本是这样
: 立法严惩,iWIN找不到三次元的先抓二次元开刀
: ->画师画儿色图被判刑十五年,有人承受不了内心压力渍沙
: ->相关团体发现果然判太重了,余下的案例开始申请释宪
: ->大法官释宪认为二次元除罪化,最后一步达成
: 不然我还真想不到有哪来的最后一步可以走了
: 可能要判够重,重到有人得以死明志了才会去考虑到底有没有问题
: 这样的话十五年可能还不够,还是关个五十年吧
: 至于最后一步能不能真得走到我就不确定了,反正我要开始清除网络足迹
: 把手上的硬盘跟旧手机送去烧毁,免得哪天被当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