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odam64402 (菜花被河蟹)》之铭言:
: (1)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一项物品一罚累加。
: (2)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一项物品一罚累加。
: (3)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 (4)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目前来看,(1)或(2)的可能性最大。
: 另外,当iWin等网络执法单位巡查到相关事证时,
: 可能就直接迳行请检察官主动侦办,恐怕就不是只有下架这么简单。
我猜剧本是这样
立法严惩,iWIN找不到三次元的先抓二次元开刀
->画师画儿色图被判刑十五年,有人承受不了内心压力渍沙
->相关团体发现果然判太重了,余下的案例开始申请释宪
->大法官释宪认为二次元除罪化,最后一步达成
不然我还真想不到有哪来的最后一步可以走了
可能要判够重,重到有人得以死明志了才会去考虑到底有没有问题
这样的话十五年可能还不够,还是关个五十年吧
至于最后一步能不能真得走到我就不确定了,反正我要开始清除网络足迹
把手上的硬盘跟旧手机送去烧毁,免得哪天被当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