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卫福部新闻稿

楼主: purine5566 (漂亮56)   2024-03-21 16:32:23
: 三、认定标准应更具体:
: 本条例有关“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
: 规定,应涉儿童、少年之性交或猥亵行为,同时依故事情节、脉络、创作目的或制品用途
: 等综合判断,至于实务执行相关个案认定,拟由iWIN网络内容防护机构(下称iWIN)近期召
: 开多方利害关系人会议予以确认。
是说这新闻稿越看越奇怪
这个第三点仔细看了下之后
就会发现完全就是偷换观念了
因为从一开始创作就不该被卫福部来管制
管他有没有儿少色都一样
卫福部和儿少团体之前的论点是:
虚拟创作的受害者是全体儿少,所以才需要管制
这论点从出发点就有谬误了
以这论点为出发点再来讨论创作该怎么由卫福部管制
就是完全落入他们的圈套
虚拟创作不该由卫福部判断标准
更遑论接下来的管制以及司法流程
卫福部从一开始就不该插手虚拟创作这块!!
光是这公告从一开始就偷换这概念
然后再开始说以后iwin流程该纳入更多代表、网络平台更多措施
完全就是换个方式继续摸头而已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24-03-21 16:33:00
一开始 创作就该是文化部的事吧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24-03-21 16:33:00
是的 有没有听过动物农庄
作者: YellowTiger (YellowTiger)   2024-03-21 16:33:00
会议没有结论啊 他们就是继续硬干
作者: a125g (期末崩溃讨嘘哥)   2024-03-21 16:33:00
更何况是由一个民间组织审查
作者: pokemon (缺工作)   2024-03-21 16:33:00
别说摸头 已经骑在你头上了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3-21 16:34:00
再怎么样都该是警察>法院 而不是行政机构能执法不过毕竟是直接强奸宪法和强奸大法官的卫福部保护司 无视司法
作者: LawLawDer (肉肉的)   2024-03-21 16:35:00
创作是天赋人权
作者: hcastray (H.C.Astray)   2024-03-21 16:35:00
想也知道是因为不敢用文化部的名义去管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3-21 16:36:00
用文化部的名义去管难道就不叫思想犯审查吗
作者: hcastray (H.C.Astray)   2024-03-21 16:36:00
用侧面切入的方式才有办法偷换概念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24-03-21 16:37:00
对 文化部不敢正面管 会被讲成控制思想或创作自由
作者: sdamel (=ˇ=)   2024-03-21 16:38:00
全体儿少???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24-03-21 16:38:00
嘻嘻 自己选的好日子才刚开始而已怎么就哭爹喊娘了:)
作者: Y1999 (秋雨)   2024-03-21 16:38:00
这个就是创作版的NCC
作者: kuff220 (库夫)   2024-03-21 16:38:00
他们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偷换概念的东西来管你各位了 你讲出来他们的秘密了啦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4-03-21 16:39:00
牠们什么时候会讲道理?
作者: Oxyuranus (Oxyuranus)   2024-03-21 16:39:00
文化部出来,畜生官员不就无法强推了 cc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24-03-21 17:18:00
一开始卫福部就乱权干涉其他部门的权职了
作者: jya (BOSS)   2024-03-21 17:25:00
推,卫福部滚开!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03-21 19:12:00
虚拟跟现实 创作跟儿童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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