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mama56 (bamama)》之铭言: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3200120.aspx
: 台湾漫画家曾建华告诉中央社记者,创作者不是认为不能设法条,只是需要多方讨论,
: 如果只用创作的图像是否会让人起邪念或可疑意图来区分,
: “这是很难评判的,因为每个人会产生的反应跟想法都不同。”
: 曾建华也提到,以二次元创作来看,其实很难做出标准跟界线,
: 若只是以人物看起来像幼态就要被纳入规范,“可能全部漫画创作等都不能出版”。
: 曾建华说,创作者有创作自由,但如果只是因为别人看了会犯罪就来制裁创作者相当不
合
: 理,认定一定会有模糊地带,“每个人评判标准不同”,
: 在大家会各自解读的情况下要强硬使用法规限制,恐难说服人。
: 儿少团体儿福联盟发言人李宏文则告诉中央社记者,
: 过去其实不论平面漫画甚至动画,一直都有相关的情色影音、图像,
: 全球进入网络时代后,确实会有一群人利用网络来对孩子进行性剥削、数位性暴力等。
:
偷换概念真的很会
网络性剥削的确有,那是交友软件约炮或者诈欺
有相关影音图象也是有,那叫做自拍色情图片
然后这些全都变成“二次元”需要纳管
就不说联合国公约三小的对于虚拟要不要纳管也是吵到没共识
今年二月才吵到没结论直接喊国际共识是什么?
就不说“国际共识”这四个字就很自助餐
跟“国际”情况相反就说那是“自有国情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