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之铭言:
: 而且这次完全跳过通知寄信要求删文欸,说好的程序呢?
: 这已经是一个失控的组织了,不用在期待靠什么修法释宪可以阻止他们。
: 再说一次,打从他们采取匿名检举的当下,这个组织就已经失控了
: 对它们抱持什么不切实的期望,最后还是只会被它们卖掉。
修正一下,经某版版友指正后我回去查iWIN流程,发现这流程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能iWNI认定这次事件属于“重大明确违法且无自律空间案件”
所以是同时通报主管机关与相关权责机关。
并没有违反他们自己订的流程。
他们没有失控,是我自己搞错了,这边负责任做好澄清并道歉,是我对不起iWIN。
不过一旦被认定为“重大明确违法且无自律空间案件”的话,也就没有防波堤
的效用了,所以还是自己小心点吧。
至少确定画太超过的本要去FF贩售这件事,要是在网络上宣传后被检举受理
是可以被直接报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