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希萌被win了?

楼主: mcharuko (象)   2024-02-22 19:16:44
※ 引述《HarunoYukino ()》之铭言:
推 DANANPA: 合理要求加个防护机制却一直滑坡上纲到思想犯,那很多议
他这逻辑非常好破
防护机制?请问你要防护什么?
防护未成年人取得或接入这些图像?
──那请问这跟把虚拟儿少列入性剥削有什么关系?
一个是观众,一个是制作方,你分得清楚谁是谁吗?
再说了,这不是分级制度的范畴吗?
儿少法43条,任何人均不得对儿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项第三款之内容或物品。
第一项第三款指,
“观看、阅览、收听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亵、赌博之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盘、磁片、电子讯号、游戏软件、互联网内容或其他物品。”
同理还有文化部主责的《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管理办法》。
这些成人内容未成年人本来就不得欣赏,
18禁成人暴力腥羶色内容未成年人不能看,酒未成年人不能喝,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那这跟你反过来恣意纠举18禁成人内容的存在,有什么宇宙逻辑关联?
不是你冠创作人一顶“对儿童性幻想”的高帽,
你就能判它死罪欸。
白话,你要罚的是偷偷去抽菸喝酒的未成年人,
以及把菸酒卖给未成年人的人。
请问你现在跑去罚菸酒制造商,到底是在哈囉?
人家做菸酒碍到你了??
https://i.imgur.com/8VkXg5C.jpg
好,既然不可能是,
那你是要防护这个虚拟角色被性剥削囉?
引述法律豆知识频道蔡律师影片字稿:
‘…“保护法益”,也就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例如生命身体自由财产这些专属于我们个人的权利。…,“虚拟人物”需要被保护吗?
虚拟角色有人权吗?没有。
它有生命身体自由财产这些个人法益吗?没有。
既然没有,虚拟儿少当然不会是我们保护的范围。
所以不管是上述条文规范里面的“影像”或是“图画”,
这些理所当然的是指“真实人物”而非虚拟人物。’
好又不是,
那不然你是要防护潜在的真实性剥削可能囉?
同样引述,
‘…,况且实际上,
“虚拟图画促使阅听者伤害幼儿”这个理由,
完全是人为想像出来的。
没错,直到今天,
“没有”因为看了虚拟人物的图画所产生的犯罪,
也“没有”研究可以证明这个幻想的假设存在;
现实也跟这个假设完全相反。
台湾大学硕士论文研究明白指出,
“真实与虚拟难以分辨的情况实际上并不存在”。
相关的研究还不止一篇,
你去博硕士论文网拿虚拟儿童色情当关键字就找得到。
所以,今天根本就没有“儿少保护优先于创作自由”这件事情,
“可以保护儿少”这个理由从头到尾根本就不存在,
说白了只是在幻想而已。
现在是在规定“刑事责任”,是会有前科纪录的,
结果居然完全没有任何的根据;
而我们的国家居然用想像跟臆测来当作法律依据,
把国内外学者专家的研究当空气,
创造一个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第23条跟刑法基本原则的“思想犯”。…’
没错,蔡律师这些痛击字句,
我每看到一个逻辑破洞的IWIN支持者就要引用一次。
这些字句真的是把他们的脸打得愈来愈响亮。
还有没有其他可能?
别急,我等你啊。慢慢想。
就一个从根本上直接违宪的可笑幻想,
也能胡扯到自己在为了孩子着想。
没事,他这逻辑洞破得非常大,
慢慢等他看要怎么干辩即可。
: 抱歉喔,iwin方就是给你搞思想犯
: 谁跟你滑坡
: 高教授的发言:对儿童“性幻想”就是对儿童剥削
: 你觉得这不是思想犯的言论?
: 连这种言论都出现了还说别人滑坡?不如说iwin方滑坡才更大吧?
: 连实例都没有就说别人会拿本本引诱儿童?
作者: uranus013 (Mara)   2024-02-22 19:18:00
这几个论点已经被打脸几百年了 他们基本上都是过一阵子跳针重新来
作者: AdmiralAdudu (嘟嘟噜都大都督)   2024-02-22 19:21:00
真的不用急 违宪仔是能有什么能打的逻辑?
作者: dddc (直流电)   2024-02-22 19:21:00
换帐号重洗一波 反正就是要抹儿色 说这在先进国家没什么
作者: YaKiSaBa (盐烤鲭鱼)   2024-02-22 19:22:00
A完ID 又是同一群再跳针认真回他们还是会跳针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2-22 19:23:00
防护机制这块我觉得比较微妙,因为扯上儿少性剥削就只有下架没有在防护就给过的所以我是不认为添加防护机制这部分的要求跟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有关但这部分没有看到有人去问到更进一步的资讯反正都在开趴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22 19:25:00
出处是iWIN 根据一开始那个不演的样子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2-22 19:25:00
圣经促使阅听者鸡奸小男童 这点倒是很多案例已经证实
作者: belion (灭)   2024-02-22 19:26:00
iwin 在帮画线...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22 19:26:00
我觉得只是表面上无关 让你觉得无关
作者: toulio81 (恩...)   2024-02-22 19:27:00
逻辑不是去罚菸酒制造商,他这是跑去罚,看抽香菸图的人了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24-02-22 19:30:00
毕竟是搞宗教的 知道思想箝制有多重要
作者: Srwx (Srwx)   2024-02-22 19:31:00
要防护喔 先禁止宗教团体成员有未成年 门口放警语查身分证阿
作者: belion (灭)   2024-02-22 19:32:00
伤害到他们自己人的事,怎么可能做 xd
作者: Hyouri (表里)   2024-02-22 19:32:00
确实 案例那么多怎么就不滑坡了
作者: Srwx (Srwx)   2024-02-22 19:32:00
未成年因为信教被侵犯那么多实例 不规范禁止信教太扯了吧?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4-02-22 19:33:00
人家连宪法都没在鸟了怎么会在意逻辑
作者: needless0616 (needless0616)   2024-02-22 19:34:00
从一开始某一方就很直接要给你套上枷锁 这位还回说态度那么硬要怎么好好讲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24-02-22 19:34:00
真的 菸酒小孩用是小孩的错 虚拟儿色却是图的错
作者: needless0616 (needless0616)   2024-02-22 19:35:00
不少律师 立委都跳出来质疑某长还是硬到底的却不讲
作者: derlin12345 (derlin12345)   2024-02-22 19:38:00
你跟跳针仔讨论事情会很累的
作者: marinetauren   2024-02-22 19:41:00
之前还有不少声音是 被套枷锁不要反应那么大 顺从一点就不会被套得那么紧 即使被套还是能好好过
作者: kitty2000 (专业潜水2000)   2024-02-22 19:42:00
看交通法规就知道了,台湾法律不用辩论的赢,只要有权想乱搞就乱搞
作者: LexCorpAX (Lex)   2024-02-22 19:42:00
Win化大革命 你各位好好享受日子
作者: bnn (前途无亮回头是暗)   2024-02-22 19:44:00
现实就是台湾也加入加州行列 1200以下不得检举
作者: oppaidragon (欧派是和平的象征)   2024-02-22 19:45:00
就用民主国家的身分搞独裁国家那套 有够可悲
作者: zen777 (批踢踢武神)   2024-02-22 19:49:00
这些iWIN仔有够可悲
作者: lone714 (海胆)   2024-02-22 19:52:00
我觉得添加18禁没问题,不过宗教书籍也必须要要添加才可以。
作者: hcym9 (HCY)   2024-02-22 20:31:00
分级与儿少性剥削是不同议题,不用理会那些分不出来的人
作者: webberfun (烧掉灵魂的人)   2024-02-22 20:32:00
真的很可悲
作者: inmatao   2024-02-22 20:42:00
现在要延伸讨论分级制度的标准吗?
作者: Hazelburn (廉价酒)   2024-02-22 20:43:00
iWin仔真的可悲 搬去对岸住不好吗
作者: megah321   2024-02-22 20:47:00
圣经导致真实儿少受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先把圣经设成18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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